中國乘客告荷航侵權 稱國際機票中文標示不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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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6日 11:35 青年參考 | ||||||||
4月25日,乘坐荷蘭皇家航空公司航班而遭遇行李遺失的陳先生,在福州將荷航告上法院。據悉,這是首例因外國航空公司侵犯中國消費者知情權引發的訴訟。 3月16日,陳先生在福州購買了一張由荷航承運的上海至阿姆斯特丹的往返機票。4月6日,陳返回上海時沒有領到自己的托運行李。遺失的行李箱內有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和文件。
近20天來,陳先生與荷航多次交涉,但至今未獲分文賠償。荷航北京代表處稱,機票上英文條款已說明承運人對遺失的行李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除非有關昂貴物品價值已被事先申報并支付額外費用”,托運行李遺失賠償標準為每公斤20美元。荷航方面強調“有關內容解釋以機票上的英文版本為準”。 陳先生認為,在中國出售的國際機票上應該同時有中英文標示提醒中國乘客,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荷航今后在中國銷售的機票上必須使用中文標明相關內容。 (陳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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