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居民用電峰谷電價 必要時暫停施工用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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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5日 09:27 華夏時報 | |||||||||
北京居民用電峰谷電價正在研究制定 必要時暫停施工用電 據新華社電為應對今夏用電高峰,北京市首次推出尖峰電價,7到9月每天用電最高峰的3個小時中,現有峰段電價將再提高10%,達到0.94元。 北京市用電高峰時段調整為每天早10點到下午3點,晚6點到9點,其間電價為每度0.8
據介紹,新的峰谷電價和尖峰電價將在北京市除居民、地鐵、無軌電車、農業排灌外的所有用電單位實施。從今年開始,北京市將在3年內逐漸擴大峰谷用電的實施范圍,居民用電實施峰谷電價的方案也在研究制定當中。 為應對今夏用電100萬千瓦的缺口,北京市發改委將通過預控、應急、緊急3個層次,按照30萬、60萬、105萬千瓦的供電缺口,將價格調控、非連續性企業輪流檢修設備等調控措施分階段投入使用,必要時將暫停除奧運重點工程外的所有施工用電。 如果調控措施全部投入以后,仍存在超出供電能力的不可控負荷或有重大故障出現時,北京將按照“先工業,后其他;企業先次要,后主要;先遠郊、后近郊”的原則按順序拉路限電。(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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