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拿父母作擔保騙錢 50多人被借走2000余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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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4日 14:35 法制晚報 | |||||||||
生意人 電梯工 小保姆逮誰騙誰 50多人被“借”走2000余萬元 為證明“清白”巨騙農婦“拿父母作擔保” 受審時稱自己沒有借那么多錢 認為自己用別人的名字騙錢不知道是犯法 本報訊(記者 孫慧麗)家有別墅和高檔轎車,平日穿金戴銀,在這樣“包裝”下,42歲
庭審現場 上午9點,一些受害人已經來到二中院的四法庭門口,要進法庭旁聽。而經過書記員核實,這些人大都在公安機關做過證言,按照法律程序證人不能旁聽案件的審理。在書記員耐心地解釋下,這些受害人仍然不愿離去,一個年紀比較大的婦女因為一生的積蓄都被管鳳仙騙走,一聽無法旁聽案件,又無法提起民事訴訟,眼淚就落了下來。 一個被騙的生意人在法庭外給記者詳細講述了管鳳仙騙錢的伎倆。為了表現出手大方,管鳳仙通過朋友認識一些人后,會給事主送上價格不菲的香煙或衣服等禮物,再領人家去她家看她的別墅和高檔轎車。接觸了四五次后,在事主毫不懷疑其有錢的情況下她就張嘴借錢。 管鳳仙有時會用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先還上一部分欠款,緊接著再用另一個理由借走更多的現金。 凡是借給她錢的人,在生日時都會收到萬元左右的禮物。管鳳仙曾向一位事主送過價值3萬余元的高檔香煙,還替對方的兒子購買汽車和房產支付了首付款,最后將這位事主的兒子聘為自己的專職司機,為其開出了每天2000元的天價工資。 上午9點50分,穿著米色風衣的管鳳仙被帶上法庭。庭審時她一直用她的高檔休閑鞋不停地點地。 “錢數沒有指控的這么多!”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管鳳仙表示她借的應該是300多萬,而沒有借2000多萬。 管鳳仙在法庭上說,每次借錢都開出5%、8%,甚至100%利息的優惠條件,“有的錢我已經還了,只是借條在事主手里”,她只有極少數沒有還。 對于公訴人訊問為什么到一個地方都要使用假名字,甚至用自己妹妹的名字騙錢時,管鳳仙表示“我不知道這是犯法!不然我也不能害我妹妹啊!”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管鳳仙甚至在法庭上發起了毒誓:“我拿我父母親作擔保,我敢做就敢當!” 案件回放 據指控,1996年至2003年,能說會道的管鳳仙先后在蘇、贛、浙、京等地,以做生意、治病為名,采取冒用他人名義、許諾給予高息、打借條等手段,騙取史某等50余人2004萬余元后逃匿。2004年3月,管鳳仙在上海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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