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提高逾期房貸罰息 中消協表示不符合合同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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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4日 08:39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陳琰)部分銀行提高逾期房貸罰息的做法遭到中消協的質疑。昨天,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前虎對媒體表示,銀行臨時變更罰息的做法不符合《合同法》有關規定,屬單方變更合同行為。 今年3月17日,央行在上調住房貸款利率的同時,對各銀行執行的房貸逾期罰款利率水平作出調整,規定借款人在合同已有的罰息水平上加收30%—50%,同時給各商業銀行一定的
對此,王前虎表示,銀行的這種做法將損害到老客戶的利益。因為老客戶與銀行當初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借款人應按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貸款人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2.1罰息!备鶕贤,相關貸款人給銀行支付的日罰息利率就應該是萬分之2.1。在未與當事人協商的前提下,銀行不得擅自變更。 招行北京分行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單純從《合同法》角度而言,銀行的確應該執行萬分之2.1的日罰息。但他同時表示,銀行執行的日罰息利率也屬于利率范疇,根據央行規定,各商業銀行執行的利率水平是可以隨時變動的。銀行對罰息利率作出調整也在情理之中。 《京華時報》(2005年04月14日B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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