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向工商總局舉報寶潔產品涉嫌欺詐消費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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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8日 15:45 新浪財經 | |||||||||||
新浪財經訊 知名打假義士王海3月25日向國家工商總局舉報寶潔SK-II廣告涉嫌欺詐消費者,以下為王海向新浪財經提供的舉報信全文: 舉報人:王海 2005-3-28 中國人民大學制度分析與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社區自治項目研究員
王海熱線(www.wanghai.net)執行董事 電話:87766208 被舉報人:寶潔(中國)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林和西路161號中泰國際廣場B塔樓30層 電話:020-85183356 《時尚》雜志社 地址:北京建國門內大街8號中糧廣場C座5層 電話:010-65228800 產品名稱:SK-II護膚精華露 舉報理由:涉嫌發布虛假廣告欺詐消費者 事實經過: 2005年3月,舉報人在《時尚》雜志第三期和第四期中均看到SK-II護膚精華露的廣告(見附件),該廣告稱: “它能放大抗老功效2倍,放大美白功效3倍,放大保濕功效4倍”。 同時該產品代言人鄭秀文以個人的語氣對該產品的效果進行了描述: “它能把其他護膚品的功效放大再放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條規定:“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而此廣告中所引用的各種數據未表明出處、且明顯沒有事實依據。故舉報人認為, SK-II護膚精華露的廣告宣傳明顯夸大了事實真相,是一種涉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故舉報人認為,被舉報人所發布的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是一種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同時該廣告發布范圍廣、影響面大;且被舉報人之一――寶潔公司,作為全球知名企業,其發布違法廣告,性質更為嚴重,對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構成了極大的侵害。 鑒于此,舉報人請求貴局依法查處其產品涉嫌誤導消費者、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致: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廣告監管處 舉報人:王海 20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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