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結論稱與本市醫院無關
本報訊本報曾報道的鄭州7歲兒童小飛因感染艾滋病而狀告北京某醫院一案有了新進展。昨天此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在法庭上,北京某醫院提交了7類書證,以證明自己無過錯。而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也提供了一系列書證材料,證明自己提供的血小板是安全的、干凈的,獻血者是健康的。據了解,從立案至今,法院共組織了“醫療事故鑒定”、“血
液原樣鑒定”和“供血者本人血液鑒定”等3項鑒定,3項結果都表明醫院和血液中心沒有問題。
小飛今年已經9歲,當他的父親劉先生在法庭上替他打官司時,小飛正在家中不停地咳嗽,艾滋病晚期的并發癥已經折磨得他稍微動一下便會大口大口地喘氣。小飛被確診為艾滋病是在2003年11月9日,經檢查小飛父母均無艾滋病,而小飛卻已是艾滋病晚期。劉先生認為小飛患上艾滋病的根源應該是他惟一的一次輸血經歷。小飛從小患有先天性腭裂,并在2001年7月住院治療過,但當時并未用過血制品。2002年8月,劉先生帶小飛慕名來到北京某大醫院,想為小飛進行腭裂修復手術,做手術時輸過血小板。于是,劉先生向海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醫院賠償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8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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