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部關于強生嬰兒化妝品有關問題的通報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5日 12:22 國家衛生部網站 | |||||||||
最近,某些新聞媒體關于印度發現“強生嬰兒化妝品含有不適宜于嬰兒使用成分”的報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對此問題,我部高度重視,積極通過官方渠道與印度主管部門進行聯系,了解事件的相關情況;同時,委托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生產現場及其嬰兒用化妝品進行調查,并核實企業配方情況。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 液體石蠟性質穩定、易于乳化,是國內外化妝品中常用的護膚成分,被廣泛用
二、我國《化妝品衛生規范》參考大多數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規定了禁用和限制使用的化妝品原料。對于嬰兒用化妝品,在微生物指標和限制使用原料方面做了更為嚴格的規定。液體石蠟不屬于禁、限用物質。化妝品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企業標準進行生產,企業標準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的要求。上海市衛生局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強生公司的常規監督檢查及2005年3月23日的監督檢查中未發現強生公司存在違法行為。 三、到目前為止,在我國化妝品衛生監督和不良反應監測中,尚未發現化妝品因含有液體石蠟而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的事件。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