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麥當勞就餐提包被竊起訴店方無監控敗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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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0日 07:07 京華時報 | |||||||||
就餐時提包被竊 指責就餐區沒有監控設備 本報訊 (記者 孫思婭) 在麥當勞就餐時挎包被人順手牽羊,律師郝香蓮起訴麥當勞不在就餐區安裝攝像頭,并索賠2500元。昨天,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因索賠無據,郝香蓮的訴訟被法院駁回。
2004年11月13日下午,郝香蓮和朋友在麥當勞農光里餐廳就餐時,一個裝有手機、小靈通和2500元現金的手包被竊。郝香蓮認為麥當勞沒有在就餐區安裝監視探頭,導致存在監視盲區。所以,麥當勞應為自己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下午2時,庭審正式開始,此案引來了眾多媒體的關注,朝陽法院也進行了網上直播。面對架在身邊的眾多鏡頭,已“身經百庭”的律師郝香蓮,還是難以克服緊張情緒。坐在旁聽席上的丈夫一直用鼓勵的眼光注視著郝香蓮,但她的語速還是越來越快。主審法官多次打斷她的陳述,提醒她放慢語速。 麥當勞方面稱,出于管理需要,在門口和收銀臺上都安裝監視探頭,但他們沒有義務在就餐區設置安全探頭監視顧客的行為。他們的義務只是對消費者本人的需求提供服務而不是對其隨身物品提供服務。事發后,餐廳員工立即向派出所報案并協助了解情況,因此他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法官當庭支持了麥當勞的辯解意見,認為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麥當勞餐廳無須提供保管消費者自身攜帶物品的服務,而法律法規沒有要求餐飲經營者必須配備保安、給消費者配備椅套、安置防竊警示標志。郝香蓮的起訴沒有法律依據,法院給予駁回。宣判后,郝香蓮稱,法院之所以這樣判決是由于現行的法律法規存在漏洞,她不會就此放棄,而會堅持上訴。 法官說法 主審此案的法官解釋了做出判決的理由。他認為,對于餐飲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的界定,法院必須掌握好分寸,如果過分加重義務,會給經營者造成極大的負擔,這是不公平的。而作為消費者在就餐的同時保管好隨身物品,是和自身的利益緊密相連的也是較經營者更容易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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