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拖欠水費不還法院首次強制執行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7日 08:56 北京青年報 | |||||||||
北京青年報: 于姍姍 駱黎斌 本報訊 昨天,經過西城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市自來水集團從西城區一居民手中追回拖欠了一年半的水費1000元,其中包括自來水水費和污水處理費,此外,另支付訴訟費50元。記者了解到,這是法院首次針對個人拖欠水費的不法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西城區一戶主張某由于與房屋使用者就水費交費問題未達成協議,拖欠2001年7月至2003年1月的水費及污水處理費,造成用了自來水但不交錢。為此自來水集團多次找該房主進行協商解決,但他依然拒不交納所欠水費。在協商解決不了欠費的情況下,2004年,自來水集團將該戶主起訴到西城法院,一審判決,自來水集團勝訴,但該戶主以其雖然是房主,但并非房屋使用者為由,提起上訴。2004年9月,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但該用戶依然不交納所欠費用。昨天,自來水集團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追回了所欠水費、污水處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