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認可工行30.80元補卡工本費請求再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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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7日 07:59 北京青年報 | |||||||||
北京青年報: 李罡 原告不認可法院判定的工行可以收取30.80元補卡工本費將向市高院提出再審請求 本報訊 記者昨天獲悉,本市首例司機狀告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在補辦牡丹交通卡中不當?shù)美,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市一中院認定被告在
2003年7月30日,中國工商報記者喻山瀾因牡丹交通卡丟失,到工行宣武支行下屬的一儲蓄所交納了100元補卡費,辦理了補卡手續(xù)。去年4月,喻山瀾以不當?shù)美麨橛桑瑢⑸鲜鰞杀桓嫫鹪V至一審法院,要求第二被告工行北京分行停止執(zhí)行自定的牡丹交通卡補辦收費標準,同時將新的補辦收費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報物價部門審批,要求第一被告宣武支行返還不當?shù)美袄ⅰ?月底,一審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喻山瀾的起訴。8月初,喻山瀾以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上訴至北京一中院。 在庭審中,被告方提交了牡丹交通卡制卡成本為30.80元的證據(jù)。法院據(jù)此認為,被告出示證據(jù)證實牡丹交通卡的成本為30.80元,對于多收的69.20元則不能證明收費的法律依據(jù)。 據(jù)此,市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中國工商銀行宣武區(qū)支行返還喻山瀾補卡費69.20元及利息。法院同時認為,喻山瀾要求工行北京分行立即停止執(zhí)行自定的補卡收費標準,并遵照有關規(guī)定向北京市價格主管部門報批的訴訟請求不屬本案審理范圍。 昨天,剛剛拿到市一中院終審判決的喻山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北京市有300余萬名機動車司機,他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丟失牡丹交通卡,因此,他們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補卡受害者。而工行北京分行憑借由北京市交管局“全權授予”的獨家發(fā)卡地位,5年半來自定補卡收費標準,收取高額補卡費,顯然是在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牟取不當利益,正是出于這種考慮,他才堅持要為自己同時也是為眾多的司機討個說法。 喻山瀾還告訴記者,據(jù)他了解,被告在補辦IC卡時收取工本費的標準,沒有向物價部門報批過,因此即使收取一分錢的補卡費都是違反規(guī)定的。所以喻山瀾并不認可終審法院判定的工行北京分行可以收取30.80元的補卡工本費,他還將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的請求。 昨天記者采訪了工行北京分行的有關人士,工行表示將執(zhí)行法院的判決,但是對于今后補辦牡丹卡需交納的具體費用,工行方面沒有作出明確的答復。 新聞鏈接 牡丹交通卡是北京市交管局與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于1999年聯(lián)合推出的一張IC卡,主要用于對北京市的機動車駕駛者進行智能化管理,包括違章記分和罰款。交管部門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必須攜帶牡丹交通卡,否則將受到處罰。工行北京分行則規(guī)定,因遺失等原因補領牡丹交通卡的,需交納補卡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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