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常委:煙花解禁尚未納入立法調研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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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7日 07:40 競報 | |||||||||
針對北京實施了12年的燃放煙花禁放令有可能“禁改限” 的傳聞,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首次作出回應: “煙花解禁”尚未納入立法調研計劃
本報訊 (記者 白強) 針對部分媒體“限放煙花已納入北京立法調研計劃”的報道,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昨天首次作出回應: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中,并沒有“限放煙花”這一項。 春節長假剛剛結束,節日期間屢禁不止的鞭炮聲還在耳邊回響,有關北京實施了12年的燃放煙花禁放令有可能“禁改限”的傳聞,令不少市民一振:“解禁好啊,別為了放鞭炮還得開車往郊區跑!比说街心甑膭傁壬两襁記得小時候在家門口放“二踢腳”的經歷,他主張北京解除“禁放令”。 “我不同意解禁”,在一家工程咨詢公司工作的楊冰女士認為,以北京目前的現狀,不符合規范的危險煙花、爆竹那么多,一旦解禁,難以避免對人的傷害。 其實,就在今年南京實行煙花爆竹“有限開禁”的前一年,禁放的“鼻祖”———實施了34年禁放令的新加坡,在2004年1月3日正式解禁。這也對去年北京市實施禁放令形成了很大阻力。新加坡34年后解禁,前提是為國民提供良好的燃放煙花的條件并派出大量警察、消防員甚至軍火專家,而我國的財力物力尚難以支付“解禁成本”。 此前,也有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提議:北京應該“限放”而不是“禁放”,政府應該在管理煙花爆竹的源頭上下工夫。 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學教授馬懷德表示,無論廢止還是解除北京市自1993年12月1日施行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都必須通過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停止執行北京市地方性法規的有關規定”中的法定程序,由市人大常委會討論,表決通過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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