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府出臺相關規定 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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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6日 10:21 紅網-三湘都市報 | |||||||||
本報2月15日訊 (記者 李貴洪) 當地食品安全出了問題,應該誰負責?省政府日前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各級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 意見指出,要按照“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和協調本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具體而言,就是由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和農業行業管理工作;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管、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公安部門負責對相關職能部門移送的構成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查處,并配合和支持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的執法工作;商務部門負責食品流通業的行業管理和行業指導,對生豬定點屠宰和酒類市場進行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教育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飲食安全的日常管理和在學生中普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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