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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煙拖欠經銷商170萬貨款 公司賬戶被法院凍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9:29 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黃秀麗) 北京賽波特如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因不返還經銷商的退貨款,被秦皇島市維青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賠170萬元。訴訟中,維青公司申請法院到銀行凍結如煙公司存款,進行訴前保全。昨天,東城法院執行庭法官凍結了如煙公司的賬戶。 上午10時,執行法官來到位于東方廣場的中國工商銀行東長安街支行,要求查詢“如煙公司”的賬戶時,銀行工作人員表示賬戶已經被其他法院凍結了。隨后,法官又到附近的招商銀行查詢如煙公司另外一個賬戶,得到的回答是該賬戶賬面上有27萬,但其中24萬已經被其他法院凍結了。無奈,法官立即讓工作人員將剩余的3萬元凍結。隨即,法官向位于東方廣場樓內的如煙公司送達了財產保全裁定書。 據法官介紹,申請財產保全的秦皇島市維青公司是“如煙”的經銷商,在天津和三亞銷售如煙產品。該公司起訴稱,維青公司天津分公司與如煙公司的經銷合同到期后,將未銷售完的128萬余元的貨物退還給如煙公司,對方收貨后卻拒絕返還貨款,15萬元的市場保證金也不還。如煙公司也沒有在天津市場按約定投放廣告,致使經銷商貨物滯銷。此外,維青公司在三亞經銷如煙產品的合同到期后,如煙公司拒不退還5萬元市場保證金,也不支付2.5萬元的廣告費。維青公司將其告上法院,兩起案件共要求如煙公司賠償170萬余元。 此前,王海及其助理宋同煒先后在杭州和北京市西城區法院起訴,表示“如煙”含有尼古丁,但如煙公司沒有對消費者做出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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