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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斷針頭留在病人牙根 衛生院被判賠償1.2萬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9:00 解放日報

  本報訊 (通訊員 吳紅蘭) 莊小姐到醫院看牙齒,不料醫生將針頭留在她牙根里。前天,嘉定區法院一審判令某衛生院賠償莊小姐1.2萬余元。

  去年3月2日,莊小姐因牙疼到衛生院就診,醫生診斷為根尖周炎,對她進行局部麻醉后做手術。手術后,莊小姐仍牙痛難忍,復診后也無任何改善。

  同年4月3日,莊小姐到中心醫院就診,醫生拍片后發現莊小姐牙根內竟有一枚折斷的針尖。此后,莊小姐向法院起訴,要求衛生院賠償4.3萬余元。

  醫學會鑒定后認為:被告衛生院無X射線機,不能進行牙髓根管治療,該院所做手術構成四級醫療事故,院方應承擔主要責任。據此,法院判決衛生院承擔90%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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