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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局:協和醫院將受嚴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3:56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李祎 昨天,早報刊登了上海協和醫院“常見婦科病被診為不孕癥、患者24小時花費4萬元”的報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上海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對協和醫院診療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將依法嚴懲。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昨天一早已抽調9名監督員,對協和醫院醫療執業情況進行監督執法,發現存在擅自使用“××中心”稱號、虛假宣傳、醫療標志不規范等問題。 據市衛生局透露,近兩年來,有關部門已對協和醫院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范圍、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擅自開展母嬰保健服務等問題給予四次行政處罰,并取消了協和醫院一年的《醫療廣告證明》。對于媒體報道協和醫院違反醫療廣告管理法規和違反診療常規等問題,衛生行政部門正在進一步查證中。有關部門今起對協和醫院的違法行為展開調查,結果將在第一時間向市民公布。 上海協和醫院行政院長陳慶榮昨天表示,他對媒體報道的情況很震驚,同時院方已著手調查,一旦發現存在差錯,院方絕不推卸責任。對涉及違規的肇事醫生和分管領導將嚴肅處理,并向病人致歉、退款、賠付。 陳慶榮說:“院方已成立了專門的調查小組。我們的確為病人實施了手術,也保存了病人的病理標本,衛生部門可以根據病理標本這個疾病診斷的‘金標準’對我們的診療服務作出判斷。如果病人質疑病理標本的來源,可以進行DNA化驗。”對于“醫院拒絕提供證實手術確實發生的病理切片或手術切除物”這個說法,醫院表示,病理標本只能送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相關檢測,不能提供給患者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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