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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樓被指收開瓶費惹上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7:40 京華時報

  消費者稱結賬時要求發票注明開瓶費被拒

  本報訊 (記者傅沙沙 通訊員韓玲)一名王姓消費者自帶酒水去飯店消費后,被要求支付100元開瓶費。王某認為飯店是在強制消費,遂將北京湘水之珠大酒樓告上了法院。9月22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某訴稱,今年9月13日,他到湘水之珠大酒樓用餐時帶了一瓶白酒,被服務員要求支付100元的開瓶費。付款時,王某要求該酒樓的工作人員按實際消費情況,在發票等憑據上注明“開瓶費”字樣,但被對方拒絕。酒樓只在商業小票上注明此100元為“服務費”,發票上沒有任何注明。王某認為,根據《消法》的規定,該酒樓向其收取的開瓶費違背了消費者的真實意愿,是帶有強制性的消費,屬于違法行為,嚴重侵害了其公平交易權,故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返還開瓶費100元,并賠禮道歉。

  昨天下午3時30分,記者以顧客身份電話咨詢了這家酒樓。一名女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如果要自帶酒水去消費,該酒樓要按照所帶酒的價格等級加收開瓶費。一小時后,記者再次撥通這個電話,并亮明記者身份,該酒樓一名崔姓經理的說法與此前工作人員的說法一致。她同時解釋,收取開瓶費的原因是該酒樓不收包房費,如果再允許顧客自帶酒水,將沒有利潤。就在記者與她交談時,電話忽然被該酒店一名自稱負責人的胡姓經理接過,她推翻前兩名工作人員的說法,堅稱該酒店從未收取過開瓶費,并反復強調只有她知道酒店管理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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