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財經縱橫

有車族告民政局不給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11:36 華夏時報

  民政:有車族不符合低保條件

  市民:目前收入為零符合條件

  本報記者賈運華 通訊員劉艷新 報道有車族趙先生由于申請低保不獲批把民政局告上法庭。昨日,海淀區法院受理了本市首起因申請低保引發的行政訴訟案。

  記者了解到,原告趙先生因3起經濟官司被法院判令支付對方人民幣17萬元,被法院執行期間的趙先生丟失了工作,沒有生活來源,生活困難,于是趙先生便向海淀區民政局提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

  6月2日,海淀區民政局以趙先生擁有自己出資購買的汽車為由,對其作出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通知。

  趙先生則認為,按政府文件規定能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是收入,有無汽車不能獨立作為享受低保的衡量標準,自己現無收入,符合享受城市低保的標準。民政局作出的通知,不能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相抵觸,因此請求海淀區法院撤銷海淀民政局對其作出的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通知。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北京申請城市低保的條件

  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居民可申請低保。家庭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

股票等有價
證券
;出租或者變賣家庭資產獲得的收入等。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