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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票漲5毛乘客告鐵道部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1:37 華夏時報
市高院終審裁定:一中院將立案受理此案 本報記者 李雪 報道昨天,狀告鐵道部浮動票價程序不合法的郝勁松收到市高院終審裁定,撤銷一中院此前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一中院將立案受理此案。 2006年1月21日,郝勁松購買當天從北京南站駛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車車票一張,發現票價由原來的1.5元漲為2元,漲幅高達33%。他認為,火車票價調整應當按照規定經國務院批準,鐵道部未經國務院批準,擅自決定上調票價違反了《鐵路法》,而且浮動票價鐵道部也沒有在國家發改委舉行聽證會。郝勁松將鐵道部告上法院,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5角錢。5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查認為,鐵道部下發關于2006年春運部分列車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通知,屬于抽象行政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對起訴不予受理。 由于不服一中院裁定,郝勁松上訴市高院。市高院最終認定,鐵道部《關于2006年春運部分旅客列車實行政府指導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是鐵道行政主管部門對鐵路旅客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郝勁松作為購票乘客與該行為具有法律的利害關系,符合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受案范圍。一中院將立案受理此案。 相關鏈接 郝勁松的8場"公家"官司 2004年8月8日,郝勁松以國家稅務總局對其舉報鐵路銷售商品不開發票涉嫌偷稅漏稅沒有回復為由,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04年8月16日,狀告北京地鐵收費廁所不給發票。 2004年10月13日,狀告北京鐵路局火車餐車不給發票。 2004年11月初,狀告北京鐵路局火車退票不給發票。 2004年12月27日,狀告北京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地鐵復八線天安門東站不設固定免費廁所。 2004年12月底,狀告太原鐵路分局和石家莊鐵路分局火車上售貨不給發票。 2005年2月,再次狀告北京鐵路局火車上售貨不給發票。 2005年9月,由于對北京市東城區地方稅務局在接受其舉報火車餐車銷售食品不開發票后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將東城區地稅局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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