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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卻是全國統一零售價 顧客告商場打折先提價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6:43 北京娛樂信報
夏季是商場促銷的旺季,打折返券絲毫不亞于節假日,但打折返券對消費者來說是否真的合算呢? 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公開審理了一件因打折而引起的官司。高先生在西單附近某商場以打折后498元的價格購買了原價為828元的一套“富安娜”床上用品,后來他發現498元竟是全國統一零售價。為此高先生認為商場價格欺詐,要求其停止類似的價格欺詐行為并在媒體上道歉,同時退還498元購物款。 由于高先生拒絕法院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 提價打折·法庭爭辯 消費者 打折價竟是零售價 欺詐 高先生稱,今年初,他在某百貨商場購買了“原價”為828元的“富安娜”床上用品。當時商場正在返券,如果不選擇返券的話,也可以打折。于是高先生以折后498元的價格購買了此產品。但后來他發現,包裝側面上赫然印著這種規格的產品“全國統一零售價”,價格為498元。 高先生說,他就此事多次致電商場,后來“富安娜”駐京辦事處的一位江經理道出商場虛假打折的原因:“我們也是沒有辦法才這樣做的,商場在返券活動的時候回扣率太高,我們承受不了,只能在出廠時定的零售價的基礎上再進行加價,否則我們肯定得賠本,我們也是不得已。”在與江經理通話的同時,高先生進行了錄音。 高先生還告訴記者,為了打這個官司,弄清楚這套商品到底是多少錢,他還特意去蘇州的某商場買了一套同樣的商品,而蘇州的商場標明原價就是498元,當時銷售員還告訴這是該商品的最高價。 商場 我們可以自行定價 正常 法庭上,當高先生將其與江經理的錄音當庭播放時,商場方提出異議。商場的代理人認為,原告無法證明電話中的“江小姐”的真實性,他們不能認可。 商場的代理人認為,《價格法》規定,商家有自行定價的權利,他們的行為并不構成價格欺詐。而且當高先生就這一事件向西城發改委舉報后,商場至今也沒有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這就說明不構成欺詐行為。他們當庭向法官提交了一張某商場在2005年時銷售同一款“富安娜”商品時的銷售小票,標價828元。 高先生立即提出這張小票的商品號“與自己小票上的商品號不同,不是同一產品”。 商場的代理人則反駁稱,商場中每個品牌的同一商品原價、返券、打折時分別有三個不同的票號,商場提交的小票是原價票號,而高先生的則是打折票號,所以不一樣,而兩個城市的商品由于送貨派送方式不同,價格也不能一概而論。 提價打折·庭外說法 原告 商場搞活動 價格多注水 庭審后高先生接受采訪時說,自己曾仔細地“研究”過商場的“定價學問”?押一個品牌要“進場”,首先要根據品牌的大小先交一筆“進場費”;一旦遇到商場店慶,還要交納“店慶費”;如果商場要在媒體上打廣告,廠家就還要上交攤派到各個品牌的“廣告費”…… 所以消費者買到的商品,已經是帶著虛高的價格“注水”,一旦再趕上返券等活動,消費者更是“在幸福地挨著商家的刀”。商場不搞活動,商場從商品中得到的利潤大概在產品的20%左右,而一旦有了打折活動時,20%的利潤一下就變成了70%。 專家 加價如屬實 商場是欺詐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中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他認為,如果商場被查實的確采用了虛假打折方式,實際上是誘騙消費者進行購物的欺詐手段,雖然消費者最后花的金額并沒有多或少,但抬高再打折的方式,確實讓消費者作出了一種不正確的購物判斷。 而按照價格法規定,銷售的商品應該明碼標價,消費者一旦發現有標虛價的商品,可以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而消費者如果不想被這種打折方式忽悠,單從某一家商品上是看不出來的,只有貨比三家才能作出選擇。 信報記者 郭志霞 慎防五種“打折陷阱” 陷阱之一:假打折,某些商家采用先抬價后降價的方法,使商品“假打折”。對策:不盲目輕信,貨比三家再決定。 陷阱之二:返券限制多,在兌現禮券時,發現只能購買指定商品,或只能在特定時間使用。對策:弄清細節,找到全部要買的東西后確定購買順序,不要看一件買一件。 陷阱之三:附贈商品,處理滯銷。借“買一贈幾”的廣告吸引顧客,當你掏錢時,才發現所獲贈品不是滯銷商品,就是便宜貨。對策:分清“西瓜”和“芝麻”,不可為贈品馬虎挑選你需要的商品。 陷阱之四:優惠承諾等于空頭支票,某些會員卡、貴賓卡所附帶的承諾,要兌現遙遙無期。對策:選擇信譽有保證的大商家和大品牌。 陷阱之五:幸運抽獎,美麗的謊言,以“抽獎”招攬顧客,而所謂豐厚的獎品根本就是鏡中月。對策:保持冷靜的頭腦,以平常心看待,關鍵是考慮商品本身,切不要為了獎品而做無謂的消費。 提價打折·現行法規 本月初開始實施的《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新解釋意見,對提價打折進行了嚴格規定,并對提價打折中的“原價”進行了解釋。 標價欺騙消費者 沒成交也算欺詐 市民在購物過程中,明明發現商場的標價形式有欺騙之嫌,但是投訴了,商家只能是改正,很難得到處罰,因為沒有發生交易行為。 國家發改委新的解釋意見表示,“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是指該行為不論是否形成交易結果均構成價格欺詐行為。 而饋贈物品或者服務標示價格(或價值)的,應當真實明確;不如實標示的,也屬于價格欺詐行為。 原價不能隨便標 七日之內才有效 在促銷活動中,“原價”與“現價”的巨大落差是商家引誘消費者購買的一個慣用手法,有些商家甚至將一兩年前的“原價”拿出來與“現價”對比,其實“原價”已經降了好幾次了,這種行為在服裝上最突出。新的解釋意見表示,“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而經營者標示的價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優惠折價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屬于“虛假優惠折價”。 提價打折·記者調查 半數消費者認為打折水分大 昨天下午,記者走訪了打折商場最多的西單大街,看到幾乎每家商場都在打折,尤其是服裝品牌,記者隨機對顧客進行了調查。 在涉案的某商場,商場的部分服裝專柜也都在進行打折的活動,最高的有打四折,最低的折扣也打到了八折。商場內的幾個顧客表示,打折后的總體價格還是很貴,可能是原價給的太高了,所以在購買時還得仔細考慮。 -80%的消費者主要購買打折服裝 調查顯示,打折期間消費者主要以購買服裝為主,其次是鞋、包、皮具和禮品、首飾,化妝品和電器類名列最后,這基本與商場打折幅度大小一致,可以說是消費者多年實戰經驗的總結。 -89%曾考慮到促銷中可能存在陷阱 商家促銷戰硝煙越燃越濃,作為消費者您是否想過有些商家的打折促銷活動中可能存在陷阱?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的被訪者(89%)已經意識到這一點。 -50%認為提高原價是打折主要問題 對于打折的問題,接受采訪的一半人認為打折價并不低,存在提高原價的可能,還有的人反映商場的廣告存在虛假成分,全場五折起,進到商場后才發現幾乎沒有五折的東西,有的話也是許多不太受歡迎的過季商品。 實習生 薛珊 曹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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