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5月20日起降低了91項醫療服務的價格,6月12日至14日,海南省價格監測中心對兩家省級三甲醫院進行了監測調查,結果表明,醫療服務降價后這兩家醫院沒有認真落實新的價格政策,減輕患者負擔,而是想盡辦法采取變通方式繼續增加患者費用。
在海南省某三甲醫院門診部,監調人員發現,門診大廳無醫療服務收費公示欄,隨意抽查一患者的彩色多普勒超聲常規檢查費用114元/次,高出物價部門制定的一類基準價24
元/次。監調人員檢查了該院的其他醫療服務收費后,發現有多項檢查費用超出政府定價標準。
在另一家三甲醫院也存在公布收費的電子觸摸屏因故障一直無法使用的問題,而且,患者的心臟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費用200元/次,高出物價部門制定的一類基準價100元/次。
對上述問題,第一家醫院的收費處負責人解釋說,該院對降低后的91項醫療服務價格均按基準價上浮10%的價格執行。如文件規定的彩色多普勒超聲常規檢查費用的一類基準價為90元/次,基準價上浮10%后的價格為99元/次,外加圖文報告費15元/次,合計費用為114元/次。另一家醫院超聲檢查科負責人則解釋說,按照醫學的角度來講,做心臟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時必須與另外兩項檢查結合,才能真實檢查出病因,因此醫院將普通二維超聲心動圖18.5元/次和普通心臟M型超聲檢查47.5元/次,以及圖文報告費用15元/次加上設備附加費20元/次,與心臟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100元/次合并收取共計200元/次。
據了解,《海南省醫療服務價格》明確規定,X線計算機體層(CT)、磁共振掃描(MRI)、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和治療基準價不準上浮。(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