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委托專門機構抽檢全市燈具產品
燈具市場七成產品不合格
【本報訊】燈具產品的EMC(電磁兼容)測試和安全測試不合格,輕則易引起周邊電器工作不正常,重則造成用戶誤操作甚至起火、觸電等危險。市工商局今日向社會公布了該部門
近期對吸頂燈、臺燈、鏡前燈等市場上銷售的燈具產品的質量監(jiān)測結果。該結果顯示,被抽檢的24家經銷單位經銷的80種型號、80批次燈具產品中,58批次產品為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72.5%。
近七成燈具EMC測試不過關
據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有關人士介紹,今年4月,市工商局委托深圳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對全市范圍內流通領域的燈具產品進行抽檢。最后在24家經銷單位處抽取了57家企業(yè)生產的80種型號、共80批次的燈具產品。抽檢結果顯示,對燈具產品進行EMC測試時,共有54種型號的燈具產品電源端子騷擾電壓不合格,占抽檢產品總數的67.5%,如深圳市興萬和購物商場經銷、標稱“廣東省中山市小欖鎮(zhèn)百利威燈飾廠”生產的“百利威”牌舒適眼靜光學習臺燈;另有11種燈具諧波電流不合格,占總數的13.75%,如深圳市南山區(qū)石藝燈飾商店銷售、標稱“一米照明電器廠”生產的“一米”牌吸頂燈。
燈具產品EMC測試不過關具體有何危害?工商部門表示,這主要容易引起位于燈具附近的其它電器不正常工作,進而發(fā)生斷電甚至起火等危險。
三成半燈具安全測試不合格
工商部門對燈具產品進行各項安全測試時發(fā)現(xiàn):有28種燈具不合格,占抽檢產品總數的35%。主要包括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項目不合格、內部和外部接線不合格、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項目不合格等等。
據介紹,這些指標不合格容易導致用戶使用燈具時發(fā)生起火甚至觸電的危險。如深圳世紀中心家居廣場新輝煌照明有限公司經銷、標稱“廣東省中山市古鎮(zhèn)瑞德燈飾廠”生產的“瑞德”牌民用吸頂燈存在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合格問題,福田區(qū)東海五金商店銷售、標稱“佛山市順德華強本邦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華強”牌電子吸頂燈存在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內部和外部接線不合格等問題,深圳市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寶新分公司銷售、標稱“廣東省中山市古鎮(zhèn)利華達電子廠”生產的“利華達”牌熒光燈臺燈存在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不合格問題。
標記不合格易導致用戶誤操作
燈具產品的標記不合格也是此次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一個主要問題。抽檢結果顯示:有26種燈具的產品標記不合格,占抽檢產品總數的32.5%。如深圳市金峰電器商行銷售、標稱“深圳市泰濠實業(yè)有限公司照明電器廠”生產的“雅濠”牌吸頂燈,深圳市羅湖區(qū)粵龍燈具商店銷售、標稱“中山市橫欄鎮(zhèn)華貿燈飾廠”生產的“華貿”牌鏡前燈,深圳市星光燈飾有限公司銷售、標稱“中山市古鎮(zhèn)迪亞斯燈飾廠”生產的“Diyasi”牌觸摸式臺燈等均存在上述問題。
工商部門表示,為了凈化市場消費環(huán)境,確保市民消費安全,對于監(jiān)測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燈具商品,工商部門將及時采取措施,責令商家將其下架退市;對于銷售標志不合格燈具商品的經營單位,工商部門將責令其改正。
相關鏈接
工商部門剖析燈具抽檢低合格率原因
低價競爭導致劣質
此次經抽檢不合格的56批次燈具商品,涉及到深圳24家燈具商店和中山、佛山、鶴山等40多家燈具生產企業(yè),燈具商品合格率為何如此之低?本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有關人士。
據該部門專家分析認為,導致燈具商品抽檢合格率較低,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一些商家以降低價格來爭奪市場,謀求銷量,從而導致部分價格低廉、質量低劣的產品流入市場;二是原材料價格上漲,迫使企業(yè)使用價格低廉、質量低劣的原材料生產燈具;此外,少數企業(yè)獲得3C認證證書后,沒有解決好大批量生產中產品的一致性問題,也使得部分燈具產品質量不過關。
此外,有關人士透露,從抽檢的燈具商品包裝上所標稱的企業(yè)名稱的差異來看,不能排除有不法經營者假冒甚或捏造生產企業(yè)名稱、生產假冒偽劣的燈具的嫌疑。對此,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建議,消費者購買燈具時,應選擇信譽好、規(guī)模大的燈具商場;了解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購買前咨詢專業(yè)人士;購買時要求商家提供本年度或近期的檢測報告,確保所購買燈具商品安全可靠;買單后應對商品及時驗收,并保留購物憑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與商家聯(lián)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