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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曝黑幕醫院普遍倒賣病人 每人最高賺500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2日 08:23 現代快報

  醫生自曝黑幕:倒賣病人比藥品回扣更嚴重:在同城醫院之間倒,南京與外地醫院之間也倒;同等級別醫院之間倒,不同級別醫院之間也倒;醫院內部各科室之間倒,不同醫院的同種科室之間也倒……

  “大部分醫院都有倒賣病人的現象,有的倒出去,有的倒進來,醫生從中收取少則50元,多則數千上萬元的‘轉院費’。當然,接受病人的醫院,會采取種種方式盡量獲得更多
的醫療費;接受病人的醫生,也將獲得相應的獎金和提成……”昨天,南京某三級醫院的外科醫生朱華(化名)抖出黑幕。他說,這種倒賣病人的現象,遠比倒賣藥品、拿藥品回扣性質更惡劣,后果也更嚴重。

  為何會主動揭開“倒賣”病人的黑幕呢?朱華說,對那些病人,他實在是于心不忍。只是希望借媒體讓更多市民了解其中的玄機,更重要的是引起有關部門重視,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為患者負責。

  醫生自曝黑幕:倒賣病人在各醫院非常普遍

  一般而言,每倒賣一個病人,醫生可從中得到好處費50至500元不等

  我叫朱華,是一名外科醫生,在南京市某三級醫院工作十余年。其實,倒賣病人的現象在各家醫院都非常普遍。這種倒賣,既可發生在同城醫院之間,也可發生在南京與外地醫院之間;可以發生在同等級別醫院之間,也能發生在不同級別醫院之間;既能發生在醫院內部各科室之間,也能發生在不同醫院的同種科室之間;甚至還可以發生在120急救與醫院之間……總之,只要有利益可圖,病人就能“倒賣”。

  因為醫療競爭日益加劇,加上一些小醫院和專科醫院因條件所限,患者有限,這些小醫院不得不尋求與大醫院“合作”。也就是說,這些醫院不得不找一些大醫院的門診醫師,為其倒賣病人。一般而言,每倒賣一個病人,醫生可從中得到好處費50至500元不等。而同等級別醫院之間或本地與外地醫院之間,出于利益的驅動,同樣也會發生倒賣現象。現在,大家都知道藥品回扣的事,實際上,倒賣病人手法更隱秘,最關鍵是后果更嚴重。它嚴重剝奪了病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病人稀里糊涂地被倒賣,多花錢,甚至最終貽誤病情。

  我曾經在一家醫院急診科干過幾年,急診科同樣會與120部分人員之間建立某種“合作”關系。只要病人急救后需長期住院治療,120就會將他們送往“關系”醫院急診科。比如,接到中風、高血壓等慢性病突然發作的病人,按照常規,120本應將他送往最近的一家醫院,但因為急救人員與某醫院急診科有“合作”關系,便自然而然地將該病人送往這家醫院急診科。前幾年,急診科給120關系人員的好處費是市場價120元左右——這些與120建立合作關系的醫院基本不是大醫院,急診病人少,當然要“想辦法”了。

  醫院內部瘋狂倒賣 過度醫療致死

  例如,主治醫生勸病人先勸去做B超,便從B超室獲得了50元的“介紹費”

  比起120急救的“倒賣”病人,各醫院間外科、內科互相“倒賣”病人的情況就普遍多了。

  我所了解到的情況是,在醫院內部,各科室為了爭取病人,提升業績,往往采取互相爭奪病人的戰術。比如,一位病人的病情需要盡快做手術,但B超室與主治病人的外科醫生打了個招呼,主治醫生便“配合”,將該病人先勸去做B超。在該病人去做B超的同時,主治醫生當然也獲得了50元的“介紹費”。在碰到幾個科室都爭搶一個病人的時候,就復雜了,各科室之間競相報價,主治醫生覺得某科室出價更高,自然也就將病人游說到那個科室。

  科室之間將病人倒來倒去的情況太普遍了!這在醫院已經是“不是秘密的秘密”,而患者對此卻一無所知。這樣做的直接后果便是,本應由外科決定的治療方案,結果由內科決定,或者其它科室也參與其中,從而誤導病人看病,造成過度醫療,也增加了病人的醫療費用。

  去年,一位患肝癌晚期的病人來我們醫院看病。在來醫院之前,他已在南京一家三級甲等醫院治療過一段時期,接著又被這家醫院的醫生“介紹”去上海的一家醫院。之后,再被上海醫院的醫生“介紹”到我們醫院。在我看來,病人起碼能再活一年。但轉到我們醫院時,病人家屬就向醫生表示,有什么好藥盡管用,關鍵是延長家人生命!鞍パ剑@個病人家里有錢!”放療、化療、介入、放射等幾個科室知道后都有了想法,都要給他治病。結果,病人不間斷地從手術室轉到介入室,轉到化療室再轉到放療室,隨后又到放射室。不到3個月,病人就被“折騰”死了——其實,我們作為醫生都知道,病人的病情是有間歇期的,不間斷地各種治療,違背了病情的原有規律,過度治療的結果,當然是病情惡化。

  大醫院“壓床”病人倒給小醫院

  轉手后,大醫院的接診醫生一般會獲得100元左右的介紹費

  大小醫院間,病人流動的最典型的是倒賣“壓床”的病人。醫生都知道,絕大多數需做手術的病人,在剛到醫院的兩周之內,屬于治療見效較快、花費較高的時段。等過了這一時段,病人就需要住院慢慢治療、觀察病情。這時,病人就屬于醫生常說的“壓床”的病人。大醫院床位緊張,而壓床病人后期治療費用也不高。這時,大醫院的接診醫生就會將壓床病人“倒賣”給其它“吃不飽”的醫院,這些醫院往往以中等?漆t院或二級醫院居多。當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接診醫生一般會獲得100元左右的介紹費。

  這時,大醫院的領導當然不同意,而且大醫院院方對“倒賣”病人還是抓得比較嚴的,病人轉院也有一些程序。但醫生有對策啊,他會跟病人講好,“你這病到某某醫院治療更好,在我們這花費高”之類的善意的勸說。這樣,病人家屬甚至很感激呢,就會自愿轉院,一切就順理成章了。

  器官移植倒賣費用最高

  醫生一般可獲好處費三至五千元

  我是外科醫生,外科中倒賣最“來錢”的是器官移植病人的倒賣,有能力做器官移植的多是大醫院,“一些大型的設備需投入使用,盡快產生效益。而一些特殊病例和特殊的檢查方法,一旦被實踐成功,醫院和醫生在器官移植方面的知名度也會提升。因此,大醫院對器官移植都比較重視,也就產生了向小醫院或?漆t院游說倒進病人的情況。據我了解,器官移植病人的倒賣價格,一般達到三至五千元。有時,一些新的醫療器械廠家代表,直接去小醫院促銷,游說倒賣病人。

  雖然倒賣的好處費有三五千元,但比起手術費用提成和獎勵又少多了。“買進”病人的科室,屆時則會根據醫療費20%左右的比例拿到提成,作為獎金發放。要知道,這些收入比藥品回扣可高多了!

  接受醫院過度醫療多“榨”錢

  比如,按照病情需要,肝功能只需兩周查一次,但為了多賺錢,醫生便建議每周查一次

  將病人從甲醫院轉到乙醫院,再轉到丙醫院,最后甚至再轉回甲醫院。醫院之間數易其手,病人反復折騰的現象并不少見。原本,為病人推薦合適的醫院,也是醫生起碼的職業道德,而如今,很多醫生看到的是利益。病人很少知道,因為醫生往往是面帶微笑,推薦你去別家醫院就診也是好言好語。這種情況下,有多少病人知道醫生竟然笑里藏刀呢!

  醫院對醫生的獎勵制度是,多看病,多開藥,多做檢查,科室和醫生獎金就多,而這些費用都是從患者身上扣除的。因此,“買進”病人的醫院肯定也會盡量多“榨取”病人的錢。比如,按照病情需要,病人肝功能只需兩周查一次,為了多賺錢,醫生便建議每周查一次。但實際上,病情變化有周期,每周查并不能及時了解到病情的進展。雖然南京實行同城互認檢查結果,但有些檢查是有時效性的,比如B超,過了一周就要重查。而且,醫生自然有辦法。比如,原先B超80元可以查全身,現在幾個器官分解開來查,費用比原來還高。

  我經常提醒熟人,看病千萬別透露出有錢,不能爽快地告訴醫生盡管用好藥、用好設備。千萬不能一次結清醫療費用,如需支付費用,也要在催款后再付款。因為,一旦看準病人家屬有錢,醫生一般都會對其多做治療,多開藥,以便讓其多掏錢,倒賣也就經常發生了。

  醫院外科一半病人靠倒賣

  外科共有20幾張床位,但每月平均要從內科或是其它醫院倒進十幾名病人

  醫院“倒賣”病人究竟到達何種程度?以我所在的醫院為例,我們外科共有20幾張床位,但外科每月平均要從內科或是其它醫院倒進十幾名病人。也就是說,差不多一半的病人是“倒賣”進來的。這個比例在我們醫院還僅算中等。當然,內科的病人多,倒賣出去的就多。

  我認為,“倒賣”病人現象之所以愈演愈烈,與現行醫療體制存在缺陷有關。病人到醫院掛號就診,就意味著雙方建立了合同關系,從法律上應是平等的。但病人對醫院來說,是弱勢群體,很多信息是不透明的。何況,病人要靠醫生治病啊,都很相信醫生。因此,病人被隨便“倒賣”,還稀里糊涂的。其實,轉院是有一定程序的,但醫生往往打擦邊球,病人病情到何種程度,該何時轉,轉到哪家醫院哪個科室等等,這些信息基本只有醫生比較清楚。主治醫生有了經濟利益的驅動,自然就會導向經濟利益那端,患者輕則多花錢,重則貽誤病情。

  據我了解,倒賣病人的問題,目前在衛生系統并無有力的約束,只作為職業道德由醫療機構自己制定處罰辦法。事實上,現在倒賣行為在一些醫院普遍到這種程度:院方和各科室負責人鼓勵醫生出去倒賣病人。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也是醫院之間惡性競爭的結果。

  記者暗訪:外科主任約記者面談好處費

  昨天,記者以一名外地醫院醫生的名義,給某三級醫院打去電話。以下是記者與該醫院外科主任的對話:

  記者:你好,我是滁州醫院的。以前,我們有個病人在你們那做移植手術的,F在是不是還能把病人送過去?

  主任:可以。

  記者:你們那還有什么資勵措施?怎么個獎勵辦法?

  主任:正常是2000塊錢吧。

  記者:像別的醫院給得多些嘛。

  主任:差不多吧,都是這個價錢。這樣子的,你來的時候我們再談。什么時候我帶你跟院長談,沒得問題。

  記者:我過來直接找你?

  主任:哦,直接找我就行。

  而另一家醫院顯得較為謹慎,記者一番探問,對方始終不肯在電話里透露倒賣的費用。但對方提出,讓記者親自前往該醫院找他,當面談,同時需提供工作證和身份證。

  病人自述:轉院后醫生問我誰介紹來的

  李小姐前些天因牙痛前往一知名醫院牙科診治。掛號、排隊,好不容易輪到李小姐了,但醫生查看后,建議李小姐前往專門的醫院進行具體治療,并指明了該看哪個科室。當時,因為后面還有些排隊的患者,李小姐以為醫生太忙,自己是“小病”,到專科醫院可能更方便些,便欣然前往。

  果然,這家醫院“冷清”多了。在那名醫生指定的科室,主治醫生問了幾句病情,就把話題轉到“你是怎么知道我們醫院治療這個病比較拿手”之類的問題上,李小姐自然實話實說,該醫生詳細詢問了“哪家醫院、哪個醫生介紹來的”。此時,李小姐還以為兩位醫生之間彼此認識,正暗自慶幸遇到了“好人”呢。

  治療很簡單,補補就可以了,幾百元的費用自然不在話下。直到現在,當記者說出有“倒賣患者”這回事時,李小姐驚訝不已:她懷疑,自己也被“倒賣”了。

  新聞鏈結:

  2001年11月26日,南京22歲女孩韓玲突然流鼻血,前往江蘇甲醫院就診,接診專家曹醫生稱鼻息需動手術,但該院沒有床位,推薦她到江蘇乙醫院,由其本人去那里親自施行手術。曹醫生寫了條子,點名要他們去找醫院的兩位醫生。當年12月6日上午9時,韓玲由男友及其父親送入乙醫院,12時左右醫院發病危通知,接著宣稱搶救無效死亡。事實上,鼻息只是一種普通的病,手術切除僅需十來分種,縣、區醫院就能獨立完成,毋須“專家會診”。據事后調查,曹醫生所在的甲醫院根本不知韓玲轉院的事,而乙醫院要求韓玲家屬另給曹醫生400元“會診費”,也未開發票。醫生“倒賣”病人的行為至此浮出水面。

  韓玲之死事件公開披露后,不少有類似被“倒賣”經歷者紛紛痛斥這種不法行為。令人義憤的是,這些醫院幾乎都有“遵守醫德”、“不許收受紅包”的承諾、規定。 (記者 許小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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