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連續一周追蹤報道《家樂福咸魚干爬滿活蛆》后,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家樂福此前表示將擬出一份針對“魚干門”等系列事件的聲明,由本報向其顧客及社會各界發布。但截至本報截稿時,家樂福原定提交給本報的“魚干門”系列事件聲明仍未兌現。
近日,在拿到本報代表消費者提出的一系列問題后,家樂福北方區公共事務部經理尹莊表示,由于周末家樂福中國總部高層休息,家樂福將于本周一給予本報一份書面聲明和
答復。昨天下午3點,本報記者撥通尹莊的電話。“家樂福對消費者的聲明已經擬好了嗎?”記者還沒完整地講完這句話,尹莊就在電話那頭表示“我很忙,正在開會”,便掛斷了電話。
隨后,記者又數度致電尹莊及家樂福北方區公共事務部媒體負責人李新麗,對方均不聽電話。直到昨晚6時許,記者才再度聯系上尹莊,在聽完記者快速說出的“家樂福中國總部聲明和書面回答何時傳到本報”問題后,尹莊語氣強硬地說:“在開會,目前沒法給你們聲明,沒時間和你說。”隨后“啪”的一聲掛掉電話。
記者隨后發手機短信給尹莊,表示在本報截版前將會一直等待家樂福的官方聲明和書面問答,但整個晚上都沒有得到回復。
-連線上海
“家樂福無視監管部門處罰”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連線曾報道《家樂福1994公斤過期小排銷毀》一文的《上海商報》記者王雅君。王雅君將上海家樂福出售過期小排被有關部門查處后的態度和反應詳細告訴了本報記者。
據王雅君說,2006年4月1日食品藥品監管局虹口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家樂福曲陽店出售過期豬肉小排。虹口分局檢查時發現家樂福居然在售賣2004年4月份生產的小排。隨后,虹口分局封存了過期小排,并勒令家樂福公告召回已售出的過期小排。
“家樂福不但當時沒有承認錯誤,第二天甚至私自搬動執法部門封存在冷凍庫內的過期小排,無視監管部門處罰。”王雅君說,執法部門還因此對家樂福加大了處罰力度。
而過期小排事件后不久,家樂福武寧店又因為售賣假LV包而被判罰30萬元。
-只問不答
我們問了家樂福什么?
問1:家樂福(中國)與家樂福(國外)管理事實上存在什么差別?
提問原因:家樂福在中國的連鎖店頻頻出事,而家樂福國外的連鎖店如法國、英國等都沒有出現類似的食品衛生問題,我們不得不質疑家樂福在盤算著大賺中國人錢、以中國為亞洲發展戰略中心的背景下,家樂福在中外管理上是否存在差異,家樂福是不是無視中國人的食品安全問題。
問2:家樂福緣何屢屢出事?
提問原因:家樂福一天一事甚至一天出幾起事件,讓我們不得不探詢為何一個大型跨國企業、全球500強竟會存在那么多的問題。問3:家樂福頻頻出事,有沒有引起公司高層的重視,有沒有呈報制度?
提問原因:每天,我們翻開報紙就霍然看到“家樂福如何如何”的標題;每天,我們熱線開始值班就能接到讀者“家樂福如何如何”的投訴。但為什么在媒體屢屢曝光家樂福出事的情況下,家樂福仍然屢屢出事?難道一家跨國企業頻頻出現質量問題沒有設置呈報制度嗎?難道家樂福公司高層對媒體監督、消費者投訴一丁點兒重視都沒有?
問4:爬滿活蛆咸魚干、2007年產面包等問題曝光已經一周,何時才能查明?
提問原因:“魚干門”和“2007年面包”已經曝光一周了,家樂福方面表示會調查該系列事件。但直到今日,我們仍然沒有看到家樂福給出的說明。是事件原因太過錯綜復雜,還是家樂福其實沒有實際的調查行動。
問5:出事后為何沒有具體整改措施?
提問原因:在家樂福“魚干門”曝光后的次日,家樂福北方區請記者前去觀摩超市整改過程。整個上午,家樂福只是表示某個環節出現問題,但記者卻始終沒有看到具體整改措施。在連續出現問題后,家樂福為何還是一味回避,卻沒有具體整改措施?
問6:家樂福為什么沒有在店內貼召回啟事,為什么對發表聲明一拖再拖?
提問原因:在檢查出問題魚干后,家樂福表示愿意回收已經售賣出去的問題食品,卻始終沒有在店內貼召回啟事告知消費者。而對于承諾的聲明,也是一拖再拖不肯示人,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們如此漠視消費者的要求?
問7:家樂福繼續增設分店后,將如何管理數量更加龐大的超市?
提問原因:家樂福頻頻出事的背后,暴露出了更為深入的管理真空。而我們不得不懷疑,一旦家樂福再增設分店,擴展中國市場,家樂福將如何進行改善管理?因為,每個有良知的消費者和媒體人,都不能睜大眼睛看著越來越多的“問題家樂福”在中國滋生壯大,看著越來越多的家樂福賣出危害消費者的問題食品。
-聲音回放
“在法國5年,我從來沒遇見也沒聽說家樂福發生過這么荒唐的事情。如果出現這種事情,早就被強制停業整頓了。”
——讀者楊小姐(詳見本報6月1日《家樂福臟魚干工商沒“法”罰》)
“問題的核心不是處罰力度,而是為何顧客難以拋棄違規零售企業。”作者的見解真是入木三分呀!但是你有沒有想到,有多少顧客能了解到這些事實呢?而且在價格與品質之間,多少顧客會選擇后者呢?依照您的意思,家樂福敢于違規,都是因為消費者的支持,家樂福在消費者的支持下完全不管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
——一網友(詳見本報6月2日《家樂福魚干門之揭黑到底》)
家樂福在收貨區對購入的貨物進行檢驗。對食品的檢驗主要是檢測送貨車的溫度是否是運送食品的合適溫度,在入庫時,對食品進行成色、嗅覺等感官方面的抽樣檢驗,主要是用眼睛和鼻子等生理器官檢查,并未采取機械器具。只有可能有農藥殘留物的蔬菜會動用機器檢查含量。
——家樂福北方區公共事務部經理尹莊(詳見本報5月31日《家樂福:銷毀咸魚干就是整改》)
具體整改方案是家樂福把同一批次“海燕魚”全部銷毀,并將同一批次的生鮮干貨全部下架。
——家樂福北方區公共事務部李新麗(詳見本報5月31日《家樂福:銷毀咸魚干就是整改》)
產品質量頻繁“亮紅燈”,很可能是家樂福在大幅擴張過程中,管理體系的升級和擴容跟不上所致。“短期內大幅擴張,勢必帶來一個副作用,即人員整體素質下降,管理肯定會出現諸如企業局部區域管理達不到整體水平、企業相關理念未能貫徹到底等問題。”
——華東師范大學工商管理系企業管理副教授孫斌藝(詳見本報6月2日《家樂福魚干門之揭黑到底》)
“現在只是出現小問題,但這樣發展下去,很可能因為售賣問題食品而引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邱寶昌律師表示,我國的相關法律只是規定雙倍賠償,消費者買了幾塊錢的問題食品,超市最多也就賠個十幾塊,跨國企業根本不會在乎這么點賠償費用。家樂福之所以在國內屢屢出事,首先是因為違法成本低廉,在國外一旦出現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企業一般都要受到很重的處罰,歐洲就有一家企業售賣過期面包而賠償百萬美元的案例。
——律師邱寶昌(詳見本報6月5日《網調:近七成人不再去家樂福》)
“一家超市,兩種嘴臉”足以說明家樂福等洋超市在對待國內消費者時,態度太隨意和不嚴謹,家樂福自身約束力和管制力不夠。在洋超市內部無法自我完善的情形下,我國應該加大執法力度,并且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條例。
——政協委員李少華(詳見本報6月1日《家樂福臟魚干工商沒“法”罰》)
⊙本報記者 蘇無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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