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稅局稱將展開調查
本報記者 何建華報道
日前,家住北京朝陽區的陳小姐交完建外SOHO四期地下停車場的停車費后,卻拿到了非法發票。
北京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一旦查實,該停車場將面臨“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處罰。
3月24日晚上,陳小姐因事臨時將私家車順著指示牌停放到了北京建外SOHO四期的地下停車場里。3月25日一早,陳小姐去取車時,被收費員告知停車9小時10分鐘,共收取47.50元停車費。
拿到收費單據后,陳小姐發現其中4張面值共35元的票據與經常見到的普通發票不一樣:這張票只有名片大小,上有“港鐵(北京)房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建外分公司車場票據”字樣,并蓋有該公司的公章。
陳小姐還發現,停車場提供的另外12.50元發票上,則蓋著“北京市公聯公司公聯安達停車管理分公司”的公章。但停車場管理員對此的解釋是:停車場目前還沒有自己的發票,所以只能出具這種單據,“不過,以后可以憑這種票據換取發票。”
3月25日,《中國產經新聞》記者在陳小姐出示的這幾張票據上看到,這個停車場自行印制的票據中,最小的編號是0021376。
針對陳小姐反映的問題,第二天記者來到建外SOHO調查。建外SOHO目前已經完工的辦公樓分為東區和西區,分別由該停車場所在的港鐵(北京)房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建外分公司及另外一家物業公司管理。其中,港鐵公司負責西區的四五期,另一家公司負責東區的一、二、三、六期。
正在收費的這個停車場共有地下一二層將近700多個車位,每小時收取停車費5元。港鐵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停車場從去年下半年就開始面向社會經營了。
港鐵公司總經理吳宣霆則證實了停車場收費員的說法,他說目前公司正在加緊辦理有關停車場的各項審批手續,司機暫時拿到的單據可作為將來換取發票的憑據。
記者在北京朝陽區市政管委審批科沒有查詢到建外SOHO四期停車場的備案資料,查詢結果還表明,目前建外SOHO只有一二期的停車場有備案并獲得批準。朝陽區市政管委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沒有地下停車場經營資質意味著對外收費就是違規經營。“沒有取得停車場經營資質的,對外公開收費經營停車場是堅決不允許的,可以由城管部門監督查處。”他表示。
北京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還告訴記者,按照有關規定,未按照規定領購、取得、開具發票的,均可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兩種或者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還可以分別處罰。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將展開調查,如果發現停車場偷逃稅的情況屬實,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據記者了解,作為物業管理的辦公樓地下停車場應該有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核發的《北京市停車收費定額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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