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訊(記者盧盈)顧客吃完飯結賬以后要求餐館開一張餐飲發票,可是餐館方面卻開了一張汽油票給她,拿著這張汽油票當事人納悶了,“我是吃飯又不是喝汽油,干嗎要給我開汽油票?”
5月20日,盧小姐告訴記者,兩天前,她和朋友一起到南寧市人民公園正門邊的太古坊鈣骨湯館吃飯。吃完飯結賬時,她要求服務員給她開一張餐飲發票,服務員答應了盧小姐
的要求,從餐廳的服務總臺拿了一張發票單給盧小姐。由于當時還有些急事,盧小姐接過發票以后沒有仔細看就放到了隨身的包里。第二天,盧小姐在整理提包的時候,意外發現這張由餐館開出的發票不是那種餐飲發票而是一張汽油票。盧小姐非常納悶:“這汽油票能夠等同餐飲發票嗎?”
記者隨即采訪了南寧市地稅局咨詢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說:“餐飲發票和汽油發票是兩種不同種類的發票。如果盧小姐萬一在餐館吃飯吃出了什么問題,單憑這張汽油發票是不能要求餐廳方面進行賠償的,因為汽油票沒有辦法證明盧小姐是在這家餐館用餐以后出現的不適。餐館這種行為屬于發票違章行為,目的就是為了偷稅漏稅,市民可撥打地稅局舉報電話進行投訴。”
這位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在餐館用餐以后一定要向餐廳索要發票,同時一定要看清楚發票是否是正規的餐飲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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