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20日訊 記者 朱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出通知,責成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目前,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
理局已作出擬吊銷齊二藥《藥品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并于20日凌晨將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這家企業。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指出,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假藥,造成多人死亡的嚴重后果,產生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對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收回其《藥品GMP(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證書》,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善后工作。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為,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亮菌甲素注射液等五種假藥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為此,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作出了擬吊銷齊二藥《藥品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決定,同時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向齊二藥發出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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