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廖洪武)
今天上午,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仍未對京津塘高速公路更換新版通行卡的事進行說明。
記者近日了解到,京津塘高速公路正更換新版通行卡,新卡上已無“償還貸款”四
個字。
4月15日,司機王先生介紹,他4月13日從天津到北京,從天津發卡站口領到了新版通行卡,發現上面已經沒有“償還貸款”四個字。不過,他當天從北京發卡站口領到的仍是老版通行卡,上面的那四個字“償還貸款”還保留著。發卡人員當時告訴他,北京發卡站口也正在準備更換新卡。
記者看到,王先生提供的新版通行卡上沒有了“償還貸款”四個字。
4月18日、19日,記者多次和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聯系,但對方沒有對新版通行卡去掉“償還貸款”一事進行解釋。
今天上午9點,記者第三次給華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打去電話,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去業務部門問清情況就給記者回話。但至11點記者發稿時,尚未得到答復。
新聞背景
律師告京津塘高速“不高速”
2005年6月8日,北京律師龐標告京津塘高速“不高速”案在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訴訟中,龐標提出兩個訴訟請求:要求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對通行卡上“償還貸款”四個字給出解釋;返還當日所收車輛通行費的一半——12.5元,因為他在京津塘高速公路耗費了近兩個小時才走完70公里的路程。
但在庭審中,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拒絕對“償還貸款”作出解釋,法院駁回了龐標的訴訟請求。 文/記者廖洪武
京津塘高速是否還完貸款成“謎題”
龐標要求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去除“償還貸款”四個字的理由是京津塘高速公路已經在2001年完成還貸。
對此,高速公路代理人曾在法庭上稱,京津塘高速1987年簽約還款年限為20年,目前還沒有償還完貸款。文/《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