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監測到183起不良事件,國家藥監局要求規范操作,擬資助科研機構毒性試驗
-核心提示
今年1月4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布通報稱:三年間,共收集到與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膠有關的不良事件監測報告183份。與此同時,圍繞以此為主要成分的“奧美定”,消費者正與廠家、醫院對簿公堂。
這種注射隆胸產品,其主要成分自1997年由烏克蘭引入我國,因手術后出現的一系列并發癥,已遭遇國內12家三甲醫院聯名抵制。目前,針對此種產品的毒性試驗正在進行。國家藥監局也表示,這一問題已經引起該局重視。
上海富華美容整形醫院創辦人曹孟君是“奧美定”的研發人之一,該醫院也以“奧美定”美容為主要業務之一。
2003年12月5日,武漢女士肖芳(化名)注射“英捷爾法勒”隆胸后出現不適,狀告為其進行手術的醫院及該商品代理商,獲賠63506元。該商品與“奧美定”主要成分一致。
2005年10月,針對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節目對“奧美定”的質疑,“奧美定”產品研發人員和一些專家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
4月3日,秦女士對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簡稱“吉林富華公司”)上訴一案在長春市南關區法院開庭。
10個月前,她以被告身份與吉林富華公司對簿公堂。后者起訴她存在侮辱、誹謗行為。一審敗訴后,秦女士隨即提出上訴。
案由肇端于2002年9月27日,秦女士到深圳富華醫院注射“奧美定”(主要成分系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完成美容手術,共花費5130元。
由于連續出現并發癥,2004年5月11日,秦女士將富華醫院起訴至深圳市羅湖區法院,要求院方返還注射費5130元,支付精神賠償20萬元。
此間,秦女士被四川華西醫學鑒定中心鑒定為六級傷殘;2005年8月19日,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再次認定,該美容手術未達到預期目的,其原因可能是局部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劑量偏大。
在富華醫院隨后的起訴中,羅湖區法院認為秦女士在向深圳市衛生局等機構投訴時,對富華醫院造成侮辱、誹謗侵害,判令其賠禮道歉。
深圳富華醫院與吉林富華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前者于2005年4月12日在深圳勝訴后,公司再于所在地———吉林長春做出本文開頭所述的訴訟。
此案所涉的注射隆胸產品,自1997年由烏克蘭引入我國,圍繞手術后出現的一系列并發癥,已遭遇國內12家三甲醫院聯名抵制。北京協和醫院整形科主任喬群教授說,到2003年底已有30萬人注射此類產品,而術后出現不良反應找喬群就診的人超過100例。
“這一問題已經引起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多次開會研究,但對它做出一個結論性的意見需要走很多程序。”國家藥監局一位官員告訴記者。
不用開刀的隆胸誘惑
在美容醫院三樓,護士介紹了幾個已注射過的女孩,黃小姐的疑慮減少了。至于價格,“那時我第一次談戀愛,覺得花8000元也值。”
“女兒長到兩個月大之后,我就再也沒見過她了。”25歲的黃小姐,有著與秦小姐類似的命運。
2003年初,一次去珠海拱北逛街時,黃小姐被一家美容醫院的隆胸廣告吸引。
相對于手術假體隆胸,注射隆胸“不用開刀,不用手術,不用住院,當天便可以回家”的宣傳詞,令黃小姐為之心動。
在美容醫院三樓,護士介紹了幾個已注射過的女孩,黃小姐的疑慮減少了。至于價格,“那時我第一次談戀愛,覺得花8000元也值。”黃小姐說。
2003年3月26日,她在該院完成“奧美定”注射,估計兩乳各注射了150毫升。但術后就開始疼痛,長時間的按摩、打消炎針并沒有讓癥狀消失,胸部甚至出現硬塊。
2003年8月,婚后一個月的黃小姐有了身孕,胸部的疼痛則更加厲害。
次年4月,女兒降生,她的乳房發紅,流血水,時而還夾雜著黃色的濃液。眼睜睜看著其他產婦給孩子喂奶,自己的女兒只能吃奶粉,“心像被無數的針刺痛。”黃小姐回憶,此事引發的另一變故是離婚,其女兒也判歸前夫。
2005年7月,黃小姐在珠海中山醫院得到診斷結果:右側乳腺小囊腫,雙側乳腺增生,原由正是注射隆胸。隨后,她又到北京大學深圳醫院做了核磁共振檢查,診斷意見是雙側乳腺炎可能,“隆胸術后改變,可觸及多量硬結,包塊”。
2005年下半年,黃小姐到深圳富華美容醫院做了取出手術,但仍有疼痛感,特別是例假期間基本無法睡覺。
“奧美定”身世之謎
吉林富華公司將“英捷爾法勒”五個字從原來的經營范圍中刪掉。同時自稱研發出新產品,取名為“奧美定”,其主要成分也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膠。
“聚丙烯酰胺水凝膠”是產品化學名稱,1997年12月,經國家藥監局批準,烏克蘭英捷爾法勒公司生產的聚丙烯酰胺,可作為長期植入人體的醫療器械在中國出售和使用,商品名曰“英捷爾法勒”。
1998年2月15日,經烏克蘭英捷爾法勒公司授權,中國富華醫用高聚合物材料有限公司取得“英捷爾法勒”在中國的代理和銷售權。
但在此之前,中國富華公司的投資方———香港富華國際集團,已成立吉林富華英捷爾法勒醫用材料有限公司,其業務與注射隆胸有關。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1998年4月30日的批文,該公司經營范圍是:“生產可以醫用美容保健品(主要為英捷爾法勒醫用軟組織充填劑醫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膠系列)并從事相關業務的咨詢、培訓業務。”
此后,英捷爾法勒注射隆胸的廣告遍地開花,盡管當時每例的費用達3萬元左右,但還是有許多女士趨之若鶩。
1998年9月,烏克蘭方面與富華終止合同,其進口總經銷權交給吉林敖東公司。
次年4月,吉林富華英捷爾法勒醫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將公司名稱變更為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簡稱“吉林富華公司”),將“英捷爾法勒”五個字從原來的經營范圍中刪掉。
與此同時,公司自稱研發出新產品,取名為“奧美定”,其主要成分也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膠。1999年12月經國家藥監局批準試生產,2000年12月正式批準生產。
此后數年間,國內用于注射隆胸的聚丙烯酰胺,只有吉林敖東代理的“英捷爾法勒”和吉林富華公司生產的“奧美定”兩種。2000年,這兩家公司因專利問題曾對簿公堂。
需要交代的是,深圳富華醫院院長曹孟君是奧美定的研制者,資料顯示,曾擔任吉林富華公司的董事長一職。
兩次獲國家批文
四個月不到,國家藥監局于1999年5月6日為此產品開禁,前提是:“正規的醫院及整形醫療單位,由經過專門培訓的醫生使用。”
2003年7月23日,深圳藥監局對富華醫院發出了整改通知,要求“即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醫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奧美定)。”
但該局遞交深圳市人大的一份報告稱,對方“對此不予理睬”。
深圳藥監局稽查大隊隊長柏曉斌接受央視采訪時說,“我們當時打了報告給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司長郝和平打了一個電話說,富華情況特殊,可以用。”
2005年7月,郝和平已因涉嫌商業賄賂被刑拘。官方至今未公布其獲罪細節。
需提及的是,至2004年12月28日,“奧美定”所獲批文已到期。次年年初,二次批準一事已被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提上議程。在歷經幾次專家論證之后,于2005年5月左右再次獲批。
一個細節是,1997年12月,國家藥監局就批準了中國富華公司進口“英捷爾法勒”,但到1998年3月2日才取得該產品的檢驗報告。
據央視報道,從2003年起,國家藥監局開始全面清查“英捷爾法勒”,禁止它在我國繼續進口和銷售。自此,國內市面上合法的注射式隆胸產品只剩下“奧美定”。
實際上,在“奧美定”研制出來之前,“英捷爾法勒”在1999年初曾被叫停過一次。四個月不到,國家藥監局于1999年5月6日為此產品開禁,前提是:“正規的醫院及整形醫療單位,由經過專門培訓的醫生使用。”
細心者可以發現,10天后的1999年5月17日,“奧美定”獲批進入臨床試用。
1999年再次放開“英捷爾法勒”銷售和使用后,國家藥監局組織專家在北京召開了一個專家論證會,主題是關于該類產品到底能不能用。協和醫院原院長戚可名參加了這個論證會,他一直極力反對開禁。
但在當日的論證會上,戚可名發現受邀嘉賓中,曾參與產品研制或支持產品使用的專家明顯多于反對者。
2002年下半年,國家藥監局發文要求,自2003年2月1日起“奧美定”產品只限于在具有整形外科手術條件的三甲以上醫院使用。
“三聯單”問題
深圳市藥監局醫療器械處的函件稱,“在藥監局的強烈要求下,醫院僅提供一份無法核實的三聯單,并矢口否認有任何不良事件發生。對此,我們無可奈何。”
事實上,隆胸手術也占據深圳富華醫院業務的大部分,據央視《新聞調查》報道,“深圳富華醫院是全國開展注射隆胸最早的醫院,也是全國使用注射隆胸術最多的醫院。”而這家醫院并非三甲醫院。
目前,深圳富華醫院已做了一萬多例手術。該院院長曹孟君接受央視采訪時說,根據對366例注射隆胸者做過的一次隨訪調查,并發癥的比例占到了3%.秦女士對富華醫院舉報的內容之一,是“三聯單”的違規問題。她說手術前未得到風險提示,對三聯單更是聞所未聞。
“三聯單”是注明了手術注意事項等內容的協議,醫院保留一份,接受手術者保留一份,再寄回廠家一份,以作為消費憑證。
2002年11月12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加強親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膠使用管理的通知》,認為該類產品在銷售中已采用的三聯單制度應進一步完善執行,三聯的內容應該一致,必須讓患者事先閱讀三聯單并簽字,必須有手術醫師的簽字。
去年,深圳市人大向深圳市藥監局轉發了一份來自全國人大的信訪件,內容正是關于“奧美定”質量問題。
同年7月15日,深圳市藥監局醫療器械處回函稱,該處會同稽查大隊先后去了深圳富華美容醫院5次,第一次調查是2003年4月15日,第5次是2005年3月7日。
函件稱,富華醫院接受了數以千計的整形手術,“卻拒不提供三聯單接受檢查,并稱三聯單交由吉林富華公司保管了。奇怪,深圳富華醫院與患者簽訂的三聯單,怎么可能會交到生產廠去了呢?在藥監局的強烈要求下,醫院僅提供一份無法核實的三聯單,并矢口否認有任何不良事件發生。對此,我們無可奈何。”
深圳市藥監局醫療器械處還表示,關于三聯單的問題,“文件要求院方與患者簽訂,但事實上,院方不會與患者簽訂,而患者又不知道需要簽訂,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事先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權益。”
深圳富華醫院院長曹孟君回絕了本報記者的采訪要求,吉林富華公司也表示暫不就此發表意見。
12家反對醫院成被告
據喬群統計,2003年至2005年底,已有80多例因為隆胸手術出現問題到協和醫院住院,部分門診數量還未體現在其中。
“就像豆腐掉在沙子里,怎么能將沙子完全去掉呢?”
北京協和醫院整形科主任喬群教授以此比喻注射隆胸的風險。
目前手術隆胸有兩種,即植入假體和注射。“我是反對注射隆胸的。”喬群態度堅定。
植入假體的創傷最大,因為是小切口、大創面,手術是在盲視下進行。不過,植入假體如果出現問題可以完整取出來。而注射隆胸注射的是液體,會與身體組織相融,不可能完全取盡。可查證的醫學資料顯示,液體石蠟油和液體硅膠的注射,都曾因為引發嚴重的后遺癥而被禁用。
喬群在手術中發現,部分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取出后有膿有血,而正常情況下是無色透明的。據其統計,2003年至2005年底,已有80多例因為隆胸手術出現問題到協和醫院住院,部分門診數量還未體現在其中。
北京勁松醫院整形科王朝剛博士曾留學日本,據其介紹,注射隆胸在日本和東南亞一帶曾十分流行,但產生的后遺癥和并發癥觸目驚心,1981年他曾隨日本美容外科學會會長處理過多起病例,遺憾的是“其他國家走過的彎路我們還一直在走”。
對注射隆胸持反對意見的還有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整形科主任武連生。
2004年,武連生聯手武漢大學人民醫院整形科主任陜聲國、華中科技大學協和醫院整形科主任張一鳴等專家,以及其代表的12家三甲醫院發出倡議,抵制注射隆胸。
其核心觀點是:使用親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膠、以注射方式隆胸,目前技術尚不成熟;其手術失敗率為9%—15%,全國每年有2萬多例美容投訴,其中約75%是注射隆胸。
同年3月1日,《湖北日報》報業集團、《長江日報》報業集團同時報道了這一消息。
2004年3月15日,吉林富華公司分別在湖南、湖北多家媒體發表維權聲明。不久,該公司將武連生、陜聲國、張一鳴以及上述兩報業集團告上法庭,要求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
庭審現場正是長春市南關區法院。2004年12月27日,該院一審判決被告敗訴,認為侵害了富華公司的名譽權,需賠禮道歉。
專家和報社的上訴于2005年8月29日被長春中級人民法院駁回。
“這件事情,我感到非常地痛心和傷感,希望有關部門作深入調查。”4月2日,武連生向記者強調,“我過去不用,現在不用,將來還是不會用這種材料進行注射隆胸。”
研發者的新主張
“我本人沒有用過,因為對這種產品還沒有什么把握,想再觀察一段時間,不過最近接觸一些隆胸人員感覺注射后還是有點不安全。”
時過境遷,一些當年參與研發或支持使用該產品的專家,近期向本報記者表達了不同意見。
已經退休的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學院教授羅錦輝在電話里說:“我同意應用,但醫生用不用是他們的事了,我本人沒有用過,因為對這種產品還沒有什么把握,想再觀察一段時間,不過最近接觸一些隆胸人員感覺注射后還是有點不安全。”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整形外科教授龍道疇則表示,現在也不要輕易否定這個產品,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依據可以論證這種產品有毒,到底是產品本身有問題還是手術過程出現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檢查。
不過他也表示,他所在的醫院領導一直不同意大量購進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因為隆胸一用就是兩三百毫升,出了問題很難控制。他認為應該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測以確定這種產品是否有毒。
另一核心人物是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整形外科的魯開化教授,他也是產品研制的主要參與者。“聚丙烯酰胺水凝膠沒有毒,但分解成單體后有毒。”
魯開化說,聚丙烯酰胺水凝膠的單體含量越高就越危險,當年烏克蘭的含量是-5、-6,而國內產品的單體含量達到了-7、-8.一般而言,溫度達到270℃以上、酸堿度在9以上才會分解出單體,這種條件一般很難達到。魯開化認為,注射至體內之后,在各種酶的作用下會不會分解成單體值得研究。
“如果哪個人能證明出在體內會分解出單體,那我就會堅決反對使用。”魯開化笑道,自己目前是中間派。
據其介紹,他在2003年之前做過100多例奧美定隆胸手術,2003年以后只斷斷續續地做過五六例,“這是為了再觀察一下。”
至于醫療界的“存疑緩用”原則,他這樣認為:“我們是被動的,國家藥監局已經批準了,那使用也就是合法的。”
國家藥監局擬資助科研
目前的階段性試驗結果是在體內可以分解成單體,但具體的量還不清楚。郭樹忠教授介紹,單體的毒性可以致癌、致畸(形)、以及神經毒。
郭樹忠,西京醫院全軍整形外科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
他的一名博士生和一名碩士生正在進行的一個課題,主題正是關于聚丙烯酰胺水凝膠注射入人體是否會分解成單體。該項目去年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時落敗,后來國家藥監局答應給予40萬元的科研經費。
目前的階段性試驗結果是在體內可以分解成單體,但具體的量還不清楚。郭樹忠教授介紹,單體的毒性可以致癌、致畸(形)、以及神經毒。
協和醫院原院長、北京醫療整形美容業協會會長戚可名的博士研究生,曾用小白鼠做病理實驗,證明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對腎臟有神經毒性。
對于“奧美定”的審批、生產、使用過程中的一些疑點,國家藥監局表示現在不便回答。
今年1月4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布了一次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信息通報,指出:自2002年到2005年11月,共收集到與注射用聚丙烯酰胺凝膠有關的不良事件監測報告183份。其中女性182例,男性1例,主要用于隆乳161例,不良事件的表現包括炎癥、感染、質硬、變形、移位、殘留等;變形17例,移位16例,植入物殘留10例。
報告認為,“鑒于該產品屬于長期植入人體的材料,在使用過程中可引起嚴重的不良事件,尤其是移位、植入殘留物等對患者危害較大提醒臨床醫生應嚴格掌握適應癥,按照產品說明書規范操作,并加強術后護理,使用者應到具備整形外科手術條件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手術。”
“奧美定”身世
“聚丙烯酰胺水凝膠”是產品化學名稱,1997年12月,經國家藥監局批準,烏克蘭英捷爾法勒公司生產的聚丙烯酰胺,可作為長期植入人體的醫療器械在中國出售和使用,商品名曰“英捷爾法勒”。
1999年4月15日,吉林富華英捷爾法勒醫用材料有限公司將公司名稱變更為吉林富華公司,將“英捷爾法勒”五個字從原來的經營范圍中刪掉。
與此同時,公司自稱研發出新產品,取名為“奧美定”,其主要成分也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膠。
1999年12月15日,“奧美定”經國家藥監局批準試生產,2000年12月28日正式批準生產。
從2003年起,國家藥監局開始全面清查“英捷爾法勒”,禁止它在我國繼續進口和銷售。自此,國內市面上合法的注射式隆胸產品只剩下“奧美定”。
2003年7月23日,深圳藥監局對富華醫院發出了整改通知,要求“即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醫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膠(奧美定)。”
2004年12月28日,“奧美定”所獲批文到期。
2005年5月左右,“奧美定”再次獲批。
□本報記者 錢昊平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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