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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寶山塔陵投資陷阱 高利潤誘餌套取1.6億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9日 16:28 民主與法制時報

  都江堰寶山塔陵的6000多投資者,懷揣著得到豐厚利潤回報的樸素愿望,用自己的養老錢、保命錢購買了塔位。然而,他們的希望在兩年后破滅,不僅沒有得到期望中的利潤,自己投進去的錢也要不回來。

  □特約撰稿 王甘霖  發自四川都江堰

  4月5日,清明節,太陽剛剛露出半張臉,劉秀英已經坐上了開往“寶山塔陵”成都辦事處的公共汽車。

  在這個特殊的日子,劉秀英不是去掃墓,而是去要回自己17萬元的投資款。她到“寶山塔陵”成都辦事處的時候,已經有另外幾位討要投資款的人聚集在那兒了。辦事處剛上班,他們就一起進去。不過,沒有10分鐘就出來了,沮喪和無奈寫在每一個人的臉上。對于劉秀英,這已經是她第12次無功而返了。

  高利潤誘餌套取1.6億元資金

  劉秀英是成都市武侯區太平六社的農民,年近花甲。

  她陷入“寶山塔陵”投資是從2003年開始的。那年5月,四川都江堰市寶山塔陵園的兩名銷售人員來到她家,并用車子將她接到陵園游玩。在游玩期間,陵園的銷售人員給她看了一份都江堰市民政局的紅頭文件,并說寶山塔陵園是政府辦的,投資政府辦的陵園,沒有任何風險不說,兩年之后就可以返還全部投資款項,并能得到10%到50%的利潤回報。

  劉秀英與老伴商量后,認為投資政府的事業確實不會有風險。同年7月9日,劉秀英花1.1萬元在寶山塔陵園購買了一個塔位。

  一個星期以后,寶山塔陵園的車子又開到她的家門口。銷售人員說,陵園為感謝廣大投資者,決定帶他們到都江堰去旅游,每個人只需花10元錢就可以在都江堰游玩一天。

  劉秀英和其他許多老人一起,被寶山塔陵園的大巴車接到了都江堰。一邊游玩,陵園的工作人員一邊給他們宣傳寶山塔陵園的政策:你們的錢存在銀行要交利息稅,投資在寶山塔陵園不但沒有稅,而且還有豐厚的收益。兩年期滿后,你們可以直接到陵園來領取本金和分紅款;如果你們不方便走動,我們的工作人員會主動給你們送上門。

  劉秀英和老伴商量后,決定再次投資2.4萬元給寶山塔陵園,購買了兩個塔位。

  這年10月,寶山塔陵園用同樣的方式,把一些投資者接到都江堰去旅游。并向他們宣傳:僅剩的幾十個塔位馬上要漲價了,如果現在不投資購買,你們會后悔的。

  前兩次投資購買塔位的錢,全部是劉秀英夫妻倆這么多年做生意積攢下來的。劉秀英說,她這次沒有與老伴商量,竟然用家中的拆遷補償款13.5萬元全部購買了塔位。

  據初步統計,像劉秀英一樣的投資者有6000多人,他們中的多數是退休或下崗職工。懷揣著最樸素的期望:得到豐厚的匯報,許多人都把自己所有的家當押在寶山塔陵園。據記者了解,從2001年到2004年的四年時間里,寶山塔陵園在四川各地設立了數十個辦事處,其銷售人員在高峰期曾達到1000余人。他們通常到一些社區、甚至到居民家中做宣傳。在四年時間里,寶山塔陵園用此方法一共集資了1.6億元。

  “寶山”得名于“保山”?

  都江堰陵園成立于1999年,開辦資金539萬元,主管部門是都江堰市民政局。

  根據都江堰市民政局一份《公告》顯示,寶山塔陵園由都江堰市民政局殯葬管理所與四川三線建設公司及該市白沙鄉人民政府(現為紫坪鋪鎮人民政府)聯合修建?⒐ず蟮牧陥@共有一個主塔、兩個副塔,共有塔位7萬余個(記者注:實際只修了一個主塔)。該項目選址在白沙鄉白沙村靈巖山腳,占地42.3畝,主塔高59米,兩座副塔高55米,總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項目總投資2880萬元,資金來源自籌。

  據投資者們介紹,陵園管委會為了吸引他們來投資,多次邀請省、市民政部門的領導到現場“指導工作”,并當著這些領導宣傳投資回報政策。

  為了證實這些說法的真實性,幾位投資購買塔陵的老人向記者出示了幾張省、市民政部門領導到寶山塔陵園開“動員投資會”的照片。在這些照片中,出鏡率最高的是原四川省民政廳廳長姜保山(2005年12月退休)。

  因此,在老百姓中也流傳著“寶山塔陵園的名稱是由‘姜保山’而得名”。

  借雞生蛋,雞卻被吃

  2001年,寶山塔陵園主塔竣工,而騙局也就隨之展開。

  陵園的銷售宣傳資料顯示,購買塔位分為“固定購買”和“投資性購買”。所謂“固定購買”就是在已經修建好的主塔中固定購買一個或者多個塔位,可以是自己買,也可以為親人買。“固定購買”只是一種純粹商業買賣關系,不存在投資回報。

  “投資性購買”是你可以購買一個甚至幾個不固定塔位,或在陵園里的理療中心、康復中心、娛樂中心等老年服務設施區域購買鋪面、營業場所等(記者注:這些所謂的“設施”至今未修建)。

  對于“投資性購買”者,除了購置合同以外,寶山塔陵園與客戶還簽訂了一份《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載明:“客戶在買賣塔位、老年服務設施滿兩年以后,可以按照客戶的要求更名或轉讓,實現保值、增值、部分變現!

  同時,寶山塔陵園還在一份《市場前景投資報告》的資料上宣稱:“寶山塔陵具有永遠的市場需求,而寶山塔陵投資無風險,毋須花費精力,回報卻極高,年獲利可達5%至100%。”

  寶山塔陵的一份《更名工作措施》顯示:“為了感謝老客戶對我們營銷工作的支持,對兩年到期全額或部分金額購買產品的客戶,將國家回收塔位的金額,給予前期1:1比例連本帶息一次性結清,并且提前支付兩年的保本紅利!

  投資客戶們認為,按照合同和陵園的宣傳資料顯示,所謂的“更名”就是投資兩年后,退還全部本金,并給予5%到100%的利潤。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兩年期滿后,這些投資者都陸續到寶山塔陵園兌現本金和分紅,但他們得到的回答始終是“等待”。無數次地“等待”以后,他們才意識到自己受騙了。

  劉秀英說,寶山塔陵園用“借雞下蛋”的辦法集資,到頭來,“雞”下“蛋”后,他們把“雞”也給我們吃掉了。

  另一位投資者董麗萍向記者介紹,有位老人因患癌癥臥床不起,急等著退錢做手術,但一直沒有等來,最后這位老人在遺憾中離開了人世。董麗萍自己為了退款,她不得不從遙遠的東北來到成都,在成都市郊租房等待。

  為了討要被騙的錢,這些老人多次到都江堰、成都市、四川省有關部門上訪,但至今未收回他們的“投資”。

  尷尬的“10·18協議”

  2005年10月18日,寶山塔陵銷售方曾與塔陵客戶的部分代表達成了一個《分期還款協議》,并將內容刊登在10月20日的《成都晚報》(以下稱“10·18協議”)。該《協議》稱:從告示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客戶可以按照購買時間前后依次辦理更名、轉讓手續,8年內退還本金;利息部分在2014年1月1日起按票據號依次發放;利息均高于銀行利率。

  然而,這份寶山塔陵苦心研究的《協議》并沒有安撫住全部客戶,有1200多名客戶對“10·18協議”表示不滿,認為這是在采用緩兵之計拖延。一位客戶代表告訴記者:“我們肯定不同意‘10·18協議’。8年的期限太長了,誰敢保證我們這些老人一定能活到8年之后?而且上了年紀病也多,幾萬元對我們來說就是防老、救命錢啊!”

  這1200多名客戶認為,他們已經等了三年、甚至四年,寶山塔陵依然不能履行“兩年還本”的承諾,因此他們要求必須在一年之內退還他們的本金。此要求遭到寶山塔陵方的拒絕。

  針對不同意“10·18協議”的1200多名客戶,都江堰市政法委一位姓朱的副書記向客戶代表表示:要相信政府,現在成都市、都江堰市兩級政府對此事非常重視,調查工作在有序而艱難地進行,政府將于12月23日給代表們一個滿意的答復。

  客戶代表們告訴記者,到了2005年12月23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出具了一份答復:“根據調查顯示,都江堰民政局在塔陵銷售中存在很多問題;調查統計的資料與寶山塔陵提供的銷售資料存在很大差距。為了確實摸清寶山塔陵的銷售情況,政府要求所有購買了寶山塔陵的人員從2006年1月4日開始重新進行登記!

  一些客戶代表認為,共有6000多人購買了寶山塔陵,全部重新登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時候。即便重新登記完畢,就真的能徹底解決問題嗎?這么拖延下去,不知什么時候才可以拿到自己的錢。

  資金去向之謎

  按照都江堰市計劃委員會當初對寶山塔陵園的立項計劃:一座主塔、兩座副塔的投資總額為2880萬元。而如今,寶山塔陵園只修起了一座主塔,兩座副塔并未修建。很顯然,寶山塔陵園修建所花資金肯定沒有達到2880萬元。那么,所集資的1.6億又哪去了呢?記者來到寶山塔陵園采訪時,幾位工作人員都表示,他們只負責塔位銷售等日常工作,對這些事不清楚。

  去年12月,寶山塔陵總經理張某在接受《檢察日報》記者采訪時稱,寶山塔陵一共有1.5億多元的銷售額,其中有6414萬元用做了塔陵的建筑款,幾年下來銷售提成以及工資等款項共4300萬元,民政局、白沙鄉政府等部門拿走1000多萬元(其中民政局提走“管理費”366萬元、殯葬改革基金若干,鄉政府拿走296萬元),已經“回購”了價值近6000萬元的產品。張認為塔陵銷售絕對不是“非法集資”,因此他堅持用“回購產品”代替“退賠”。

  張某還說,對此退賠款“政府不埋單”,其來源主要靠塔陵的銷售款。寶山塔陵現在每月有六七十萬元不等的銷售額,扣除其他費用,全部用來兌現退賠,如無意外,8年內應該可以全部退賠。

  針對張某的這些說法,記者到都江堰市民政局求證,但遭到拒絕。

  寶山塔陵園在2001年至2004年的時間里一共非法集資了1.6億(或如張某所言“1.5億多元”)。除去修建陵園的款項(不足2880萬元),其他款項究竟哪去了,為什么不能按期退賠客戶呢?

  為了查清這些問題,2005年11月中旬,成都市已經成立了專項工作組,由一位副市長和都江堰市一位副市長牽頭,會同成都與都江堰國土局、稅務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對塔陵集資事件進行調查。

  投資者向永壽告訴記者,專項工作組的工作人員曾經告訴過他,都江堰市一位副市長曾經以“考察”的名義就在寶山塔陵園報銷差旅費1.7萬元,其他“禮金”和“請客”的費用甚至用白條做賬。

  泛濫的傳銷式炒墓

  據記者了解,2000年,成都市的公墓、塔陵不過20余家,目前竟達到50多家。一個塔陵能夠放置8至10萬個塔位,而成都市年均去世人口為6萬。

  在都江堰市,就有寶山、立福等5個塔陵園。有位業內人士戲言,賺死人錢已經成為都江堰的“支柱產業”之一,更有知情者向記者透漏,寶山塔陵園非法集資1.6億元只暴露出該市一方面的問題,都江堰陵園企業非法集資的金額已經6億元,只是問題還沒有徹底暴露出來。

  按照國務院關于殯葬改革的文件規定,沒有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不能購買塔位,塔陵嚴禁預售!端拇ㄊ」构芾項l例》、《成都市公墓管理辦法》也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炒買炒賣墓位、陵位;除一方已入墓的夫妻合葬墓外,不得預售墓位、塔位;“墓位、塔位不允許作為一種投資方式”,上述情況如有違犯,一經查實可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雖然有這樣的政策、法規的規定,但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許多地方民政部門由于不能“嚴于律己”,所以對這些政策、法規也無法落實;再者,人死火化以后再去購買墓位、塔位的規定也不切合實際情況,許多人都是在死亡之前就為自己買好了墓位、塔位。

  在消費的要求與政策、法規的規定偏差的時候,一些殯葬業開發主也就利用這個機會,迎合消費者,大肆進行“炒買炒賣墓位、陵位”。或者像寶山塔陵園一樣,一個名字可以購置幾個或者幾十個墓位、陵位,兩年再“更名”。有關人士認為,購置多個墓位、陵位再更名的做法,實際是“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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