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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司機開專車撞死人 居然之家被判賠償40萬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9日 08:02 京華時報

  董事長司機開專車撞死人

  本報訊 (記者 鄒桂) 北京居然之家董事長的專職司機周志勇,駕駛董事長專車在京承公路未開通段撞死人。記者昨天獲悉,二中院終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周志勇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判決北京居然之家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賠償死者家屬40萬余元,周志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05年8月5日晚上11時許,周志勇駕駛著公司董事長的專車“沃爾沃”,開到朝陽京承高速路進京方向望和橋北高桿燈處尚未開通的道路上,從躺在該處的劉某身上軋過,致劉某死亡。事發后,周志勇看到媒體報道到公安機關自首。

  一審法院判處周志勇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賠償死者家屬40萬余元,居然之家對其中8萬余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決后,死者家屬認為周志勇作為居然之家的專職司機,出車是職務行為,居然之家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遂上訴至二中院。

  二中院認為,證據顯示,不能排除周志勇案發時正在執行職務的可能,因此,雇用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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