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曝光臺 > 2006年3·15:消費與環境 > 正文
 

長沙公布05年十大打假案 假冒名牌奶粉案入列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5日 09:40 紅網

  紅網長沙3月14日訊(記者 湯紅輝)長沙縣兩農民專門低價收購病、死豬,宰殺后再送往冷庫收購銷售;長沙市高橋大市場一商行銷售假冒名牌奶粉近300件終被查處。今日上午,長沙市工商局向社會通報了2005年度十大打假典型案例,曝光了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丑行。

  十大典型打假案例為:

  一、長沙市高橋大市場某食品商行銷售假冒奶粉案

  2005年2月17日,長沙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接到舉報,反映“長沙市高橋大市場某食品貿易商行”銷售假冒“南山”牌奶粉。后經查實,并抽樣送“南山公司”鑒定,當事人銷售假冒“南山”牌的廠名、廠址的奶粉299件。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并將造假當事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長沙市芙蓉區某地制售假冒名酒系列案

  2005年10月,長沙市工商局芙蓉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接到舉報,反映在馬王堆農科村一帶有地下制造假酒的窩點。工商執法人員當即會同公安及四川五糧液酒廠等酒廠的技術人員開展行動。前后出動執法人員428人次,車輛80多臺次,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共端掉位于馬王堆農科村制造假酒的大小地下窩點43個,現場共查獲各類假酒238件,查獲用于制假的名酒包裝、酒瓶及制假工具若干件(個)。

  三、長沙市王某銷售假冒小天鵝脫水機案

  2005年12月6日,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規范管理分局接到舉報,反映本市萬家麗路有人在銷售假冒“小天鵝”脫水機。當日工商執法人員依法扣留假冒“小天鵝”脫水機680臺,并立案調查。經查實王某從慈溪市奇人電器有限公司以每臺118元價格定購脫水機729臺,至工商部門查獲止,已經以每臺145元價格銷售41臺。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3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2條規定,對其實施了沒收假冒小天鵝脫水機680臺,處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長沙市某商行銷售假冒味精案

  長沙市某商行于2004年10月至12月分兩次從長沙市高橋大市場購進了410件“加加”牌的大顆粒味精,至本局調查時止,已銷售190件。經過該品牌廠家鑒定,其銷售的產品是假冒產品。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對該商行實施行政處罰,并將上述假冒產品的制造者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北京市某茶葉公司銷售假冒“君山銀針”案

  經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查實,北京市某茶葉公司銷售的禮盒裝和散裝的“君山銀針”茶葉并非來自“君山銀針”的原產地湖南岳陽的君山島,而是從湖南平江某茶廠購入茶葉后包裝而成。該公司通過此種對產品的產地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方式,非法獲利6515.92元。長沙市工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六、長沙市岳麓區某摩托車行銷售不合格助力車案

  長沙市岳麓區某摩托車車行從湘潭市某摩托車銷售公司購進“JL48Q-5”型摩托車32臺后加價銷售,獲銷售款65600元。該批產品經檢驗為不合格產品。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麓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該車行實施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長沙芙蓉區某音響商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長沙市芙蓉區某音響商行從2004年12月份開始,委托深圳市SHDAK科技電子廠貼牌生產TGV王牌VCD、DVD共700臺。爾后,將其投放到長沙市某商城銷售。由于“TGV”王牌標識與“TCL王牌”注冊商標極其近似,該商行的行為構成信冒他人注冊商標的侵權行為,且具有誤導消費者的危害性。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開福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3條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八、長沙縣周某、張某銷售病死豬肉案

  長沙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發現該縣周某、張某在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自2004年1月起在長沙縣福臨鄉從事牲豬收購經營活動。在收購牲豬過程中,授意雇工從農戶手中收購病、死豬,宰殺后售往汩羅市某冷庫。至查獲時,周某和張某分別銷售病死豬肉750公斤和1000公斤。長沙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周某處罰款10500元,對張某處罰款20000元,并責令其停止非法經營。

  九、寧鄉縣姜某銷售不合格農藥案

  寧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市場檢查中發現,姜某某于2005年4月18日,以每件48元的價格從湖南省某研究所購進500件名稱為5%“井崗霉素”水劑農藥后在當地銷售。經檢驗該農藥為不合格產品,寧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十、瀏陽市某公司銷售偽劣種子案

  2005年2月17日,瀏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種子市場整頓中查明當事人分別以10元/千克、8元/千克價格購進湖南某種業公司生產的威優46水稻種子440千克、金優402水稻種子120千克。通過抽樣送檢,上述稻種結論均為不合格水稻種子。瀏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沒收不合格種子,對其處6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