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代表今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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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9日 11:56 和訊網-《財經》雜志 | |||||||||
醫生與醫藥代表的關系是魚和水的關系,醫生能用的藥都有醫藥代表在跟,醫生收入中,藥品回扣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刊記者 張映光/文 早晨7點,李霖準時出現在北京某三級甲等醫院內科門診室。
兩個月以前,他通過朋友介紹,與這所醫院的一位姓張的大夫結識。從那以后,他每天都要泡在這家醫院,目的是推銷一家民營藥廠生產的克林酶素。經過兩個月的努力,張大夫終于答應為李霖引薦內科的一位副主任。 李霖是一位外事職高畢業生,畢業后在一家飯店做服務員,月薪1000多元。三個月前經朋友推薦,在交納了5000元的保證金后,做起了醫藥代表。 “原以為這是一份容易賺錢的工作,誰知道三個月過去了,銷售業績還是零,請大夫吃飯、打車卻搭進去不少錢。”李霖抱怨道。 一種職業,兩種感受 “現在剛入行的醫藥代表很難做。”李霖說,“老醫藥代表的收入也下降得比較厲害。” 當過七年醫藥代表的張新,如今是一家醫藥銷售代理公司的銷售經理,手下有20多名醫藥代表。在北京,一共有三家三級甲等醫院的內科主任和藥劑科主任是張新的客戶和好朋友。 與李霖相比,張新生活舒適穩定,工作也很簡單,即每月28日去醫院藥劑科“統方”,拿著藥劑科開出來的單子,根據醫生開了多少藥計算出給醫生的回扣;然后去銀行,往醫生的賬號里匯入存款。就這樣,張新每個月可以掙一萬多元。 李霖面臨的情況則要復雜得多。 “藥劑科的關系很難打通。”李霖說,“很多醫院不給醫藥代表統方,我的很多同行都是找醫生算。醫生一般都虛報,開了兩萬塊錢的藥,說成五萬;醫藥代表再找商業公司核,最后按照核對的數字開給醫生。” “現在做醫藥代表比幾年前差遠了。”張新說,“1999年,我入行的第二年,月收入就達到了三萬多。那時候醫生沒有現在胃口大,可做的藥比現在多,利潤也比現在高。” 張新剛入行的時候,一種藥進入三甲醫院,最多要經過18道環節。每個環節都要醫藥代表來打通。 “我們這些人在醫院混得比那些大夫還熟。尤其是對呼吸科、心內科等用藥大戶的主任、副主任的喜好、生辰甚至家庭成員的情況都了如指掌。”張新說,“那時候,感覺自己比醫院后勤還要忙。過年過節給醫生塞紅包,幫醫生接送孩子,可謂無微不至。” 隨著藥價虛高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醫藥代表向醫生行賄的丑聞也屢屢曝光。衛生部曾經下文,明令醫院在工作時間不得接待醫藥代表;醫藥代表甚至與“號販子”成了同一類人,在醫院的活動受到限制。 “起初沒有經驗,感覺像做賊一樣。”李霖說,“我一開始直接到科室找大夫,向他推薦,但大夫反應非常冷淡,有的甚至直接將我趕出診室。” “醫院資源已被一些老醫藥代表壟斷了。新入行的醫藥代表只能做利潤不高的藥。醫藥代表是一種半自由職業,哪種藥回扣多,哪家藥廠給的提成高,醫藥代表就做哪種藥。”張新說,“醫生與醫藥代表的關系是魚和水的關系,醫生能用的藥都有醫藥代表在跟,否則這藥肯定沒銷量。醫生收入中,藥品收入是不可或缺的一塊。每種藥給的回扣都有市場行情。” 作為一家外資企業的醫藥代表,王軍的工作則顯得不那么赤裸裸。“我們是企業的正式員工。有基本工資,跟民企不同。” 王軍說,“幾年前,在拓展市場階段,我們也給醫生塞紅包,提回扣。現在跟醫生的關系比較穩固了,一般很少直接給錢。給醫生的好處可以是比較貴重的禮品,也可以轉換成出國旅游的形式。不過,這些費用還是核算在成本里。” 據了解,一名外資企業的醫藥代表月薪均在5000元以上,而民營企業或少數國有企業的普通醫藥代表基本是零底薪,收入主要來自提成。現在醫藥代表的提成比例已降至藥價的2%,即醫院每賣出1萬元藥,醫藥代表只能提200元。 在1999年實行醫藥招標制以后,醫藥代表的工作被簡化。一名新入行的醫藥代表只需負責打通藥劑科和治療科室的關系。一名老醫藥代表,則可以借助自己建立的長期人脈以及與醫院高層的關系,在招標過程中發揮更多的作用。 “我與好幾家醫院的副院長的關系都比較熟,他們同時是醫院藥事委員會和招標辦的成員。藥品招標的時候就要拜托這些人,進醫院時,只要例行公事就可以了。”張新說,“招標時,大多數民營企業的老總都要親自上馬。” 歷史與現實 其實,醫藥代表曾經是一個受人尊敬的職業。 據張新介紹,醫藥代表在中國最早出現于上世紀90年代。西安楊森和中美史克是最早成立醫藥代表推廣隊伍的企業。在醫藥行業中,西安楊森被稱作醫藥代表的“黃埔軍校”。 起初,西安楊森和中美史克按照歐美經驗和方法對醫藥代表進行培訓。中國的第一批醫藥代表多來自醫院和專業研究機構,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背景,從事這一職業多受外企高薪誘惑。 當時,醫藥代表的職責是在醫院中為醫生講解西安楊森、中美史克等外資企業從國外引進的新藥的使用方法。許多醫藥行業內的最新信息,都是經由醫藥代表傳播的。 專業的醫藥代表推動了許多特效藥和自主創新藥在臨床的使用,也使醫院與制藥企業之間產生了良性互動。這是醫藥代表的第一階段,一個“健康發展期”。 進入上世紀90年代中期后,一些合資企業及臺資港資企業開始仿效外資企業,在中國建立醫藥代表隊伍。由于競爭加劇,醫藥代表通過賄賂醫生推廣藥品的現象開始出現,但“學術推廣”、“產品推介”還是主流。 至上世紀90年代末期,民營企業大量進入醫藥行業。競爭進一步加劇,醫藥代表的素質迅速“惡化”;無論有無醫藥知識或相關背景,只要能夠打通醫院層層關系,便可擔任醫藥代表。各類企業紛紛加入戰團,外資企業也順應“中國國情”,放棄了正常的推廣方式,以更具誘惑力的條件換取市場。這是醫藥代表最活躍的階段,也是醫藥流通領域最混亂的階段。 在2000年實行招標制后,一些小規模醫藥企業自然消亡,行業走向整合。醫藥代表的運作流程也大大減少,生存空間受到了抑制。隨著醫患關系漸趨緊張,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限制醫藥代表在醫院活動的規章制度,醫藥代表不能再像以前一樣在醫院穿行無阻。另一方面,一些入行較早的醫藥代表借助多年積累的關系,在行業內形成壟斷。 近年來,為規范醫藥代表這一行業,國家藥監局對醫藥代表設立了考核制度,并頒發上崗證。“但這一制度基本流于形式。”張新說,“醫藥代表的上崗考試非常簡單,即使沒有任何專業知識也可以順利通過,對規范醫藥代表隊伍并沒發揮太大作用。”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活躍在北京市的醫藥代表超過1萬人。持有國家頒發的上崗證的醫藥代表和醫生一樣,本應是一份正當的職業,但在行業的潛規則下,不得不繼續著與醫生的“地下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