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領域價格欺詐九大表現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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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6日 18:11 發改委網站 | |||||||||
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全面履行價格監管職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的要求。在市場監管工作中,太原市物價局以查處商業領域價格欺詐為重點,積極探索查處價格欺詐的新手段、新方法、拓展查處的新領域,扎實有效地開展了一系列查處工作,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一、商業領域價格欺詐的表現形式
根據近幾年查處的情況,在我市市場上,有的經營者在企劃宣傳和使用價格手段營銷以及標價行為上,嚴重地違反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具體有下列一些表現形式: (一)標示全市最低價、特價、驚爆價 如山西某電信營銷中心銷售17951IP卡,在太原廣播電視報廣告中宣稱“以市場最低價”銷售17951IP充值卡,經查證,無依據也無從比較。其結果必然是誘騙消費者或經營者與其交易。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六條第四項“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二)價外饋贈不如實標明品名、數量 這種價格欺詐行為較為普遍,贈品價值永遠是個謎。 1.如某商場銷售聯想電腦,標示“買一贈一”,當消費者按照宣稱的購買了這個“一”想得到同品種、同價格聯想電腦,而給消費者贈送的卻是一個鼠標墊,消費者有一種被欺騙和愚弄的感覺。 2.某商場標示“買彩電贈18K鉑金項鏈”,當消費者在購買彩電領取18K鉑金項鏈時,卻要求再掏300元,經營者解釋說“這條項鏈價值600元”。經消費者送黃金檢測中心檢測,項鏈為假冒鉑金飾品。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六條第七項“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品名、數量或者為假劣商品”。 (三)虛構原價 表現形式一:把A店的原價拿到B店使用。某商場在B店降價促銷商品時,將A店銷售過的價格作為B店“原價”。 表現形式二:某新開業的商場在商品標價簽上標示“原價”、“現價”,這是典型的虛構原價。 表現形式三:以廠家建議零售價作為“原價”。某商場銷售服裝標示每套原價418元,現價248元,但經檢查人員查證銷售記錄只有每套318元價格,該商場是將廠家建議零售價當作“原價”。 表現形式四:先提價再降價。某商場為促銷,在廣告上刊出原價88元的服裝優惠降價只售45元,經查證,原銷售的記錄為50元,虛構原價。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七條第一項“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四)虛構降價原因 1.虛構降價原因,如某商場“清倉大甩賣”,經查實際并非清倉甩賣。 2.“搬遷降價銷售”:某鞋店店前廣告宣稱搬遷降價銷售,但經檢查人員調查。根本不存在搬遷事實,只是為銷售做的促銷廣告。 3.如某飯店打出“開業優惠大降價”的條幅,經查該飯店已有6個月的銷售記錄,也并無降價。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七條第一項“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五)虛假打折 某藥店廣告宣稱“本店藥價全面下調,降價30%優惠顧客”,但經檢查人員查證,平均價格只下調5%。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六條第五項“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六)標示“零利銷售” 某公司在《太原晚報》廣告中宣稱“部分藥品零利銷售”,但該公司無法提供“零利銷售”的相關證據。即使是按進價或扣除費用后銷售,最終廠家或供貨商仍然是要返點的,根本不是“零利銷售”。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六條第三項“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七)不履行價格承諾 如某商場廣告橫幅表示全場商品五折銷售,但當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近30%的商品不參加活動。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六條第(三)項“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八)標價內容與實際不符 如某商場銷售某皮爾卡丹服裝,產地標示“意大利”,經檢查人員檢查,實際產地為“廣州市”。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六條第一項“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并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 (九)質價量價不符 如某飯店銷售多寶魚每500克160元,標注600克復稱時只有440克,銷售海虎翅每500克2490元,標注200克,實際稱重只有140克。我們在與質監局查處餐飲業這種現象較為普遍。 此類問題違反了《規定》第七條第四項“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 二、具體做法 (一)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我們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的“放得開、管得好”方針,努力實現思想上的四大轉變:一是由過去市場經濟就是放任不管經濟、自由市場式的經濟向“放得開、管得好”行為規范、合法經營轉變;二是必須由計劃經濟管商品、服務的具體價格向監管市場價格形為轉變;三是由過去市場監管,管就是罰、以罰代管、只罰不管,向引導、疏導、提醒、規范轉變;四是反價格欺詐就是物價部門單一事情,向政府各部門之間協同監管和全社會共同參與反價格欺詐的轉變。思想、觀念的轉變堅定了我們有為有位和查處商業領域價格欺詐的信心,提高了打擊價格欺詐是物價部門實現對市場綜合監管的戰略轉移的認識,為查處商業領域價格欺詐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掌握方法,依法定性 (1)掌握線索。通過舉報,商場POP標示,電視廣告,快遞商迅,網絡廣告等多種渠道收集和掌握線索及相關證據,并根據辦案需要用攝像機、照相機提前暗拍、暗訪,確保取證的完整性。 (2)事先分析。在掌握線索后,及時分析當事人的這種標示、表示、說法;屬于哪類、哪條、哪項、哪種價格欺詐行為;這一法條的要點是什么,摸準吃透;根據實際情況,預想在檢查的時候,當事人會怎么解釋,如何應答。從我們檢查的經驗來看,這一環節的工作不可缺少。 (3)準確取證。這一環節的工作是立案的基礎。查處價格欺詐行為案件的取證工作,應主要考慮如下兩點:第一點,取什么樣的證據。即哪些材料與案件相關,并且是有效的證據。它包括兩類:一類當事人的標示、表示或說法,采用什么樣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材料取證;二類當事人證明其說法的相關材料取證。第二點是如何取到相關的證據:這主要是針對當事人在促銷活動中,通過哪種媒體發布其標示、表示或說法的特點而言:采用視聽手段收集這方面材料時,應注意圖文材料的關聯性,環環相扣,充分發揮視聽語言的功能。另外,在這類問題的檢查中,“調查詢問筆錄”所記錄的內容也是證據之一。詢問應講究技巧,不能先入為主,更不能隨意“主張”;要在當事人“主張”的基礎上,有針對性詢問。 (4)充分論證 這一環節是定性和處理的關鍵。論證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根據收集的相關材料,結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準確應用相關條款,確定其違法的性質,這是定性的前提;二是說明當事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屬于違法,產生共識。能否用客觀的事實、確鑿的證據和法律的依據說服對方,不論對案件本身的處理,還是對當事人今后經營的行為規范,都有積極的作用。 (三)密切協作,聯合辦案 在查處過程中我們注意同藥檢局、質監局等部門協調配合形成檢查合力,在我們查處的第一起案例就是同藥品監督局共同查處的。在今年我們又與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查處餐飲行業、大型超市以短缺數量的的手段,使數量與價格不符的商業價格欺詐,采取了“證據資源”共享型聯合辦案的模式,由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照規定程序出具證據,然后交由物價部門據證進行查處,解決了證據的有效性和權威性。在查處商業價格欺詐行為創新查處方式上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四)突出重點,集中查處 在重大節日和非典、禽流感等價格異動時期,我們采取“三個集中、三個重點”;三個集中,即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時間,三個重點即:重點安排與老百姓生活聯系緊密的商貿企業、各大型超市;重點查處投訴舉報的價格欺詐案件;重點曝光大案、要案、典型案例。查處時還特邀政府、人大、糾風辦、新聞媒體參與商業領域價格欺詐的監督檢查,及時報道查處情況,使檢查有聲勢、有影響、有效果。 (五)開放論證,嚴把質量 以理服人,以法規范:“開放式”論證使管理相對人與檢查辦案人員有一個共同參與議案平臺。“開放式”的論證一般由檢查辦案人員、復議處、法規處和涉案管理相對人及物價監督員共同參與。采取“擺”、“舉”、“辯”、“定”的方法,即檢查人員“擺”查處事實;“舉”相關證據資料、對問題性質,適用的法律進行公平“辯”論,闡明各自觀點;“定”依照法律和規定定性處理。“開放式”的議案、評案,一方面使管理相對人能亮明觀點、表明原由,認清問題,減少了案件復議的機率,提高了辦案質量。 (六)規范服務、強化自律 在查處案件約同時我們還積極規范市場,投資20萬元購置100臺“公平稱”,免費發放到50個集貿市場,并與集貿市場責任人簽定“禁止價格欺詐、誠信公平交易”協議書,有效杜絕了由于缺斤少兩,引發量價不符的欺詐行為的發生,造福于民。制作的“推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欺詐”5000張VCD光盤,免費發放給企業,提高了經營者的價格自律意識。 四、明年查處商業價格欺詐的工作思路 (一)抓好打擊價格欺詐的長效機制建設,強化日常監督。把查處價格欺詐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重點處室全力抓,明確責任,合理分工,密切協作,提高查辦價格欺詐案的工作效率。 (二)繼續嚴力打擊百姓關心政府關注的商業價格欺詐行為。重點查處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采取短缺數量,以次充好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使用欺騙性或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在節假日和價格異動時,采取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時間,對商業領域實行集中查處,重點打擊。 (三)加強同質監、藥檢、工商、商貿、糾風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查處商業領域價格欺詐行為的聯動機制,采用“證據資源”,共享型辦案模式,查處大案要案,震懾違法者,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四)規范明碼標價,是防止價格欺詐行為的重要環節。我們將在提高明碼標價普及率的基礎上,抓好電信、銀行等行業的明碼標價工作,抓好城鄉結合部明碼標價普及率:樹立一批明碼標價示范企業。整頓一批不規范企業,重點打擊利用明碼標價進行商業價格欺詐的不法經營者。 (五)加強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誠信商業企業,及時揭露商業領域的價格欺詐行為的騙術騙局。曝光違法企業,通過解剖價格欺詐的典型案例,使其難以為害,適時公布價格政策信息,提高企業的防范意識和消費者的維權意識。 (六)積極發揮價格誠信單位的作用,推進價格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在誠信單位開展“誠實守信標實價,拒絕價格欺詐行為”的活動,以誠信企業帶動行業整體誠信意識,完善誠信管理制度,弘揚誠信良好的風尚。 (七)加強企業相關人員的價格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制定計劃,送政策上門,送信息上門,送法律上門。通過案例分析、法律應用,使企業、社區掌握價格欺詐行為相關知識,強化企業價格自律,努力營造企業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圍。 (八)充分發揮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的作用,及時處理群眾舉報的價格欺詐問題。對投訴的問題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特事特辦,急件快辦,樹立物價部門品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