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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家頻打擦邊球 沐浴露抗菌除菌不可信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5日 15:32 新聞晚報

  晚報訊 天氣炎熱,沐浴露又成了熱門貨。超市里不少沐浴露、洗手液都以“抗菌”、“抑菌”和“除菌”為賣點,然而根據衛生部發布的相關公告,包括沐浴露、洗手液在內的化妝品從今年7月1日起就不能進行抗抑菌的宣傳了。

  據了解,抗菌、除菌、抑菌是消毒類產品的功效,只有“消字號”的產品才可以在宣傳上使用“殺菌、消毒”字眼。但“非典”之后,許多“衛妝準字”的洗手液、沐浴露也打
起了“殺菌”的旗號,由于屬于“衛妝準字”的洗化產品不需要經過衛生部的檢測,所以產品是否如宣傳所說具有除菌效果,消費者其實很難判別。因此,衛生部去年發布公告稱,自今年7月1日起,新生產的化妝品禁止在其包裝、標簽、說明書及其他相關宣傳材料中宣傳或暗示“抗菌、抑菌、除菌”及其他醫療作用。

  然而,記者昨天在超市看到,“強效抑菌”、“100%除菌”等字眼還是在沐浴露、洗手液等洗化用品外包裝上隨處可見。而且,據超市銷售人員介紹,消費者平時挑選這些洗化類商品時,還是比較看中“除菌”效果的。

  依照衛生部公告,今年7月1日以前生產的化妝品、洗化用品,可以銷售到產品有效期,也就是說,一款2005年6月30日生產、有效期為三年的沐浴露,可以一直以“抗菌除菌”的名義銷售到2008年6月30日。因此,目前來說,消費者在看中某一產品的抑菌除菌功能時,不妨留意一下這產品是“消字號”的,還是“衛妝準字”的。

  作者:□記者 王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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