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時度假無法規(guī)保障 專家警告合同暗藏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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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8日 17:47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記者 邱偉) 交錢成為分時度假會員,就可以隨時去全球各地享受優(yōu)惠的度假旅游服務。而消費者師先生在簽了合同后,才發(fā)現(xiàn)事情并沒有那么簡單,師先生隨后以重大誤解為由起訴要求解除合同。今天上午,此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 師先生說,他前不久接到了一家旅游公司的莫名電話,說他中獎了。師先生到這家公司領取小獎品時,被要求旁聽一節(jié)有關分時度假的宣傳課。師先生聽后頭腦有些發(fā)熱,覺
但師先生回家后仔細看了合同,才發(fā)現(xiàn)了問題。合同規(guī)定會員每年按時要花一定資金向旅游公司購買所謂的點數(shù),但會員拿著這些點數(shù)到國外能夠住上什么檔次的酒店以及入住酒店后可以享受到什么樣的服務等問題,合同沒有具體約定。“比如在酒店的消費如何核算成點數(shù),合同里也沒提到,會員并不知道能否享受到優(yōu)惠。”師先生打電話查詢了一些大酒店,這些酒店都表示沒有這種合作,不認可分時度假的消費。 師先生覺得自己的權利沒有保障,他起訴認為自己對分時度假的理解是自己有隨時可以享受外出度假的權利,但后來才發(fā)現(xiàn)自己對合同存在重大誤解。合同對旅游公司的義務沒有做具體的約定,有失公平,他要求撤銷合同。旅游公司今天在法庭上表示合同合法有效,他們的服務網絡中有34家國內酒店,國外有3家加盟酒店和度假村,在簽訂合同時已經說明。最后,在法庭主持下,雙方達成了調解,解除了分時度假的合同,但旅游公司要扣除師先生1000元的會費。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消協(xié)等部門不斷收到消費者有關分時度假的投訴。所謂“分時度假”,就是將度假酒店或度假村的一個房間的使用權分時段賣給多個客人。顧客可以用自己購買的時段,去交換同屬于一個交換服務網絡中的任何一家酒店或度假村的另一個時段,從而達到前往不同地方旅游住宿的目的。有關人士提醒,目前我國尚無一個關于分時度假的法規(guī),在管理上也出現(xiàn)了真空地帶。對于消費者來說,吃透分時度假合同最重要,消費者在簽訂分時度假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比較合同內容與銷售方的口頭承諾有哪些出入,對于有疑問的內容一定要追究到底,防止被合同套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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