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近日發出通知,對2005年7月1日后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據悉,肉制品等10類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醬油、醋等5類食品無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銷售后,第二批納入無證查處范圍的食品。
通知要求,10類食品的無證查處工作要統一時間進度,統一查處產品品種,統一查處尺度。從2005年7月1日開始,以直轄市、各省會城市和大中城市為重點,從城市向農村分層次、分階段組織開展。
從2005年9月1日起,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集中力量對供應城鎮的10類食品進行監督檢查。凡發現無證生產銷售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對7月1日以前生產的未加印(貼)QS標志的合格產品,可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特殊用途飲料和固體飲料中的豆奶粉、暫不實施無證查處。
自2005年12月1日起,凡繼續無證生產銷售10類食品的,堅決依法嚴肅查處。
無證查處肉制品等10類食品的具體品種
1. 肉制品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肉制品包括4個發證單元:腌臘肉制品(咸肉類、臘肉類、中國臘腸類和中國火腿類);醬鹵肉制品(白煮肉類、醬鹵肉類、肉松類和肉干類);熏燒烤肉制品(熏燒烤肉類和肉脯類);熏煮香腸火腿制品(熏煮香腸類和熏煮火腿類)。
2. 乳制品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乳制品包括3個發證單元:液體乳(巴氏殺菌乳、滅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脫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調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煉乳、奶油、干酪)。
3. 飲料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飲料包括6個申證單元:瓶(桶)裝飲用水;碳酸飲料;茶飲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飲料;含乳飲料和植物蛋白飲料;固體飲料。
對納入準入管理的特殊用途飲料和固體飲料中的豆奶粉,暫不實施無證查處。無證查處時間另行通知。
4. 糖和味精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糖包括以甘蔗、甜菜為原料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綿白糖、赤砂糖,以及經進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單晶冰糖、多晶冰糖)、方糖。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味精產品是指以糧食及其制品為原料,經發酵提純的含谷氨酸鈉80%以上的產品。包括谷氨酸鈉(99%味精)、味精(強力味精和特鮮味精)。
5. 方便面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包括油炸方便面、熱風干燥方便面,不包括保鮮濕面。
6. 餅干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餅干包括酥性餅干、韌性餅干、發酵餅干、薄脆餅干、曲奇餅干、夾心餅干、威化餅干、蛋圓餅干、蛋卷、粘花餅干、水泡餅干;不包括烤饅頭片,干面包片。
7. 罐頭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罐頭食品包括畜禽水產罐頭、果蔬罐頭、其他罐頭。不包括嬰幼兒專用的各類輔助食品罐頭。其他罐頭是指不在畜禽水產罐頭、果蔬罐頭范圍的罐頭產品,包括花生米罐頭、琥珀核桃仁罐頭、咸核桃仁罐頭、鹽水紅豆罐頭、八寶粥罐頭、豬肉蛋卷罐頭、香菇豬腳腿罐頭、榨菜肉絲罐頭和香菇肉醬罐頭。
在“其他罐頭”申證單元中,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產品尚未列入發證范圍。如玉米罐頭、板粟罐頭、龜苓膏罐頭等。
8. 冷凍飲品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冷凍飲品包括: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9. 速凍面米食品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速凍面米食品是指以面粉、大米、雜糧等糧食為主要原料,可配以肉、禽、蛋、水產品、蔬菜、果料、糖、油、調味品等為餡料,經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凍工藝加工包裝并在凍結條件下貯存、運輸及銷售的各種面、米制品。不包括以肉、魚為主要原料的速凍魚丸、貢丸。
10. 膨化食品
實施準入制度管理的膨化食品包括以谷物、豆類、薯類等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藝制成的體積明顯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疏脆食品。分為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擠壓型、花色型4種。(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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