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進低出短付長收騙錢 堅石公司老板被判無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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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0日 17:24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涉及516名房主和房客的堅石詐騙案今有結果。上午9時30分,原北京堅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波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無期徒刑,該公司出納員蔡敏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于波和蔡敏被押進法庭時,表情平靜,聽到宣判后,于波不發一言被帶出法庭,蔡敏則聲稱“有意見”。稍后記者采訪于波時,他表示要上訴,于波說,他接手堅石公司就是
在庭審時,于波矢口否認其詐騙行為。他辯解說,“高進低出”是他經過對房屋租賃業市場研究分析后創造的一種企業經營新理念,“高進低出”并不意味著一定賠錢,可以通過對房屋進行裝修、購買日常使用的家具和電器等賺取其他利潤,也可以暫時低價出租一部分房屋期待日后的升值。但是,大量證人證言都證實所謂經營新理念其實是一種騙取不義之財的欺詐行為,于波的行騙手段在庭上被堅石公司多名員工大曝光。 行騙手段一:堅石公司的經營策略就是與房主簽訂長期租賃合同,以爭取兩個月的免租期,然后與房客簽訂3個月的合同,收取3個月的房租,再以各種理由跟房主找茬,撕毀雙方簽訂的合同,只給房主1個月的房租。這樣賺了錢還不違法,即使房主投訴也不過是一般的經濟糾紛。 行騙手段二:2003年8月初,于波讓員工盡快將房源低價出手,回收資金,降價幅度為民房每月300元,公寓房每月500元。按這個價格,堅石公司北京西站分部的公寓房降價了一千元,這是典型的“高進低出”。 行騙手段三:從2003年7月開始,于波讓段某擔任公司的法人,許諾給段某10萬元好處費,并說過兩個月再換別人。他說上邊查公司賬時,法人得逐個找,法人多了就能給查賬制造困難。同年10月,于波又讓王某擔任堅石公司法人。 單喜 王文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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