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狀告京津塘高速路不高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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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6日 07:57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 (記者 李婧 李康樂) 京津塘高速堵車照樣收費和在收費卡上標注“償還貸款”的行為受到律師質疑。昨天,龐標律師以京津塘存在違約,要求退還一半高速費用共12.5元,并去掉“償還貸款”字樣。 昨天,龐標律師向記者介紹了打這場官司的起因。4月14日21時03分,他駕駛轎車從北京經由京津塘高速公路趕往天津,在大羊坊入口處領取了通行卡。大約只走了3公里路程
“外地有過類似的法規,在不能提供高速時,高速路酌情減免費用。這種做法絕對有可操作性。”龐律師將公司的行為歸結為“高速路使用是一種格式合同,華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提供本應提供的高速行駛條件時,應該減收或者免除車輛通行費。”中國政法大學劉忠亞教授認為,高速路不高速,如果擁堵是管理不當原因引起的,公司則要減免費用。 有關專家表示,高速公路靠收費運營,其承運人是個經濟主體,應該擁有自主經營權并為所提供道路的安全、高速、通暢負責。交通管理部門只應該嚴格監管承運人的權力,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但是,目前承運人(華北高速)只有道路養護和收費權力;交管部門卻親自承擔起決定道路開關、準許車輛進入、疏導交通、減少事故等具體管理職責。這種職能分工上的錯位,導致承運人得益于與日俱增的車流量,并且不用為通行質量下降負責,自然也就失去了增加投入,確保道路安全、通暢的動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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