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污染每天致死多少人 虛假數據侵害受眾權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7日 08:44 北京娛樂信報 | |||||||||
-核心提示 “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剛剛過去,在此期間,一些權威機構發布的很多與消費相關的統計數據,仍讓消費者記憶猶新。 在這些統計數據中,有多少是權威可信的呢?
近日,記者對某行業協會發布的“全國裝修污染每天造成304人死亡”這組數字進行了核實,結果發現,這組統計數字完全被錯誤引用。 一些知名調查機構指出,由于利益驅動或立場限制,一些機構或行業的調查不夠準確和客觀,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保證調查數據的客觀真實,還消費者知情權,成為眾多消費者關注的一個新話題。 有社會觀察人士呼吁,“3.15”打假,還要打虛假統計數據…… 昨天,在天安門廣場,一位調查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對市民進行街頭問卷調查。目前,這種調查方式是許多社會調查統計機構常用的調查手段。 -真實事例 行業數據被證實有誤 3月14日,在北京大學舉行的WHO甲醛致癌公告北京研討會上,中國室內裝飾協會環境檢測中心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我國每年因裝修污染引起的死亡人數為11.1萬人,每天大約死亡304人。” 該組數據一出來,即被國內各大媒體以《室內裝修污染每年奪命11萬》或類似的標題發表。 每天因裝修污染死亡人數達304人!相當于全國每天因車禍死亡的人數。裝修污染造成的損失真有這么厲害嗎?消費者如何判定裝修污染給自身造成的傷害? 前天,經本報記者向中國室內裝飾協會環境檢測中心主任宋廣生核實,發現“這組數據有誤,應為‘我國因空氣污染引起的年死亡人數為11.1萬人’!蓖瑫r記者發現,這組數據為10年前國外某機構發布。(詳見本報3月15日報道) 有關人士指出,“全國空氣污染”與“室內裝修污染”對消費者的影響大相徑庭,完全是“張冠李戴”。有市民認為“室內裝修污染”的調查數據會直接影響消費行為,同時對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提出強烈質疑。 -記者調查 消費者深信統計結果 專業的消費調查數據竟然出現如此大的錯誤,這是包括記者在內的消費者沒有想到的。那么公眾對于專業的消費調查報告是什么態度呢? 昨天下午,記者打印了一些網站轉載的《室內裝修污染每年奪命11萬》的報道,在前門地鐵口附近進行了隨機采訪。結果發現,六成以上的人相信在媒體上發布的這則消息的真實性。并表示,如果由政府有關部門或媒體公開發布的其他消費調查統計,他們一般也不會產生質疑。 記者在前門附近隨機采訪了20位路人。這20人均表示,裝修污染給人體造成傷害的問題,他們通過媒體報道或者親身經歷都有所了解。在記者提出對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是否有懷疑時,有12個人表示深信不疑;6個人對數據和來源提出質疑;2個人表示不知道。 -業內披露 公布數據須具備四要素 目前在媒體上經常發布一些醫療或者保健品的廣告,廣告中經常引用一些“權威”統計數字或調查結論,來引導消費者購買其產品。 對此,專業從事統計調查工作的北京零點研究咨詢集團董事長袁岳說,一般向公眾公布的調查統計要具備四個要素。 一、要說清或注明進行數據統計的機構; 二、具體的調查方式和方法; 三、具體的調查數據; 四、對調查結果的解讀、判斷和分析。 為保證調查統計的真實性和權威性,四者缺一不可。袁岳說,一般正規的統計公司或調查機構在作一項調查之前,都要根據調查的需要,進行問卷設計,并制定研究方案,然后確定適合的調查方法進行調查。 調查也分抽樣、訪問、復核、分析等幾個步驟。每個步驟都有專業的人員進行操作。在調查過程中,專業的調查公司不會出現訪問員自己填寫調查問卷的情況。袁岳認為,目前社會上一些調查數據出現問題,多數的紕漏可能源于一些調查公司為節約調查成本,故意縮短調查時間或減少調查問題。 這樣的問題,專業的和負責任的調查公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為還有復核員對訪問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袁岳建議,企業進行統計調查,一定要選擇正規的調查機構。 -重要原則 利益集團作統計要避嫌 袁岳特別提出,行業協會或與企業相關的利益集團進行調查統計要避嫌。“因為這些團體機構本身與行業之間存在利益關系!痹勒J為,企業在需要統計調查的時候,最好要找沒有明顯傾向的機構來做,以保證其調查的真實性!皣庖灿邢嚓P的行規,比如美國1965年就對社會公布了類似規定。” 據記者了解,北京市目前登記在冊的正規調查公司有100多家,但業務量懸殊很大,其中17家調查公司的業務量就占到了整個市場的94%。 -行業分析 統計過程也要說清楚 據北京市統計局信息咨詢中心一位姓劉的負責人介紹,政府所做的一些統計工作都是經過一定科學的部署、步驟、檢測、核實等程序后統計出來的,它是一門科學,這也是為什么大學里有統計這個專業的原因。如果民間的一些調查公司在公布一些統計數據時,應該公布具體的調查對象、樣本量及測算根據,如果這些依據向老百姓交代清楚,就不會引起質疑。 北京市統計局宣傳中心主任張學原從另一個方面作了解釋:目前,在社會上確實有些機構或單位所作的統計數據不夠科學、不夠真實,有誤導讀者的嫌疑。 特別是在有關消費統計數據里,一些不夠真實的數據自然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這些都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但是從另一個方面來講,為什么這些統計數據能抓住老百姓的眼球呢?那是因為他們發布的都是有關民生、老百姓所關心的問題,其實,這也是對政府工作的一個激勵,激勵政府多做一些有關民生信息的調查。政府做多了,自然老百姓更愿意了解和接受官方的說法。這樣一來,社會調查公司為了抓住讀者,也將追求調查統計的服務質量。 -專家觀點 虛假數字更具危害性 北京大學社會學家夏學鑾教授認為,虛假的統計數字比一些虛假產品對消費者的危害更嚴重,因為這些虛假統計數字不僅歪曲了社會事實,還掩蓋了社會真相。比如,產品質量一般,統計顯示卻稱很好、使用者占多數等等,這樣的數據會誘導消費者趨之若鶩購買這種產品。 越來越多的虛假統計數據,給人們一種虛幻的消費安全感,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消費傷害;另外,虛假統計數據在誤導消費者的同時,還將擾亂整個市場,比如帶動一種質量較差產品暢銷,或者讓某種產品在市場上銷聲匿跡……這都是一些調查統計機構不負責任而給社會帶來的危害,比起那些吃壞肚子的食品要嚴重得多。 夏學鑾認為,消費者用了假產品可以狀告廠家和經銷商,但是聽從了假數據受到傷害,去告誰呢?往往找不到責任人。這是虛假統計數據的潛在社會危害。 -律師說法 有關部門須加強監管 北京鴻理律師事務所的趙律師對虛假統計數據欺騙消費者的現象表示很無奈。她說,社會上有些統計數據缺乏真實性和客觀性,可能會對消費者帶來一定的損失,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很難去判定調查公司應該承擔具體的法律責任。如果要從法律上來對這一現象進行限制,那么只能從調查公司的報批條件上進行嚴格檢查,比如,要求調查公司必須進行客觀、真實、詳細的調查,否則應承擔一些責任;蛘,由工商部門對這些公司加強監察。 信報記者孫金鳳 王翠霄/文并攝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的領導人不得強令或者授意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篡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 -案例鏈接 ◆2001年,同處青島的國內家電業兩大巨頭——“海信”和“海爾”互訟上法庭,原因是在《青島晚報》兩條新聞中的統計數字中,分稱這兩家企業“空調銷售量全國第一”。 ◆2004年2月,中國保健食品協會因有償評比、亂排名被注銷。有關部門指出,該協會先后進行的“優秀企業家”、“銷售第一”、“銷量第一”、“50強企業”等評比均為花錢買名次的虛假信息。 摘自3月15日《北京現代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