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無證手術違規 京民醫院新療法拿腦癱兒練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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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3日 16:09 法制晚報 | |||||||||
8歲女童不幸腦癱 相信廣告來京就診 全新療法越治越“傻” 醫生無證手術違規 京民醫院“新療法”拿腦癱兒練手 法院判醫院賠1.6萬余元 因醫患關系不適用消法 駁回原告雙倍索賠的訴求
本報訊(記者 楊京瑞)在相信了北京京民醫院的宣傳廣告后,8歲的腦癱女孩小陽的父親和爺爺帶著她從黑龍江赴京治療。但京民醫院的醫生推出的全新療法使小陽越治越“傻”,小陽成了醫院的“試驗品”。昨天記者獲悉,京民醫院被海淀法院判賠1.6萬余元。 2003年9月11日至10月8日,小陽在京民醫院住院治療,醫院將她的病情診斷為混合型腦性癱瘓(極重度),并于2003年9月12日、10月3日,為小陽進行“生物全息營養矯形術”手術,但小陽的病情卻絲毫沒有好轉。 事后,父子兩人發現京民醫院的醫生資質存在問題,對小陽病情的診斷也是錯誤的,還使用了未經國家批準的治療方法在小陽身上做“醫療試驗”。他們要求雙倍返還醫療費,并賠償包括精神損失在內的5萬余元。 經法院委托,北京大學司法鑒定室鑒定表明,京民醫院所實施的“生物全息營養矯形術”不是目前臨床上治療腦癱的常規性治療手段,并且沒有衛生行政部門的臨床許可批準。醫院的不規范診療行為有可能對小陽的身體造成損害。 由于京民醫院沒有證據證明為小陽治療的醫生李五輩和解創雄具有在京行醫的資質,也沒有證據證明醫療行為沒有給小陽造成損害。因此法院認定兩醫生不具備在京行醫的資質,京民醫院須退還醫療費并賠償損失共1.6萬余元。 同時,因小陽的法定代理人就其所述虛假廣告問題,沒有向法庭提供充分證據,加之醫患關系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調解,故就其要求雙倍返還醫療費的訴訟請求法院沒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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