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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晚報:公共廣場為尋商業收益出賣公眾利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5日 15:19 鄭州晚報

鄭州晚報:公共廣場為尋商業收益出賣公眾利益

  “只要涉及商業活動,商家肯定要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鄭州市民龍海波先生認為,事實上公園已經將公眾利益予以出賣。晚報記者 廖謙/圖

鄭州晚報:公共廣場為尋商業收益出賣公眾利益

在紫荊山廣場,每天都有很多市民前來休閑。 晚報記者 廖謙圖

  核心提示:2005年1月17日,鄭州市兩位年近八旬的老人一紙訴狀將紫荊山公園推上了被告席,稱因在紫荊山公園游玩,被公園內一個大型的商業廣告充氣“彩虹門”砸傷,要求法院判令公園賠償損失,被金水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這起典型案件在受到傳媒關注的同時,眾多市民致電《鄭州晚報》獨家責任認為,作為鄭州市一個大型公益性廣場,紫荊廣場近年來舉行的各種商業活動過于頻繁,出賣公眾利益給商業活動獲取經濟私利,從而直接影響了公眾的娛樂需求。更有公眾質疑,作為納稅人投資興建的公共場所,有關部門有何權利予以

  出賣公眾利益,又是誰給了紫荊廣場這個權利,出賣所得資金去向何處?為了解事實真相,2月20日起,《鄭州晚報》獨家責任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彩虹門”事件

  2月21日,歷經數十天陰冷的天氣,重新漫步在陽光明媚的鄭州市紫荊山廣場,李海欣大爺覺得心情已經很久沒這么輕松了。

  李居住在廣場附近,他說在該廣場已經有一段時間沒舉辦影響市民的商業活動了。他擔心,不知道這種安靜的氛圍能持續多久。

  同李大爺一樣,到該廣場游玩只想圖個好心靜的兩位年近八旬老人,不料卻遭遇了從天而降的橫禍,公園內一個大型充氣彩虹門突然倒塌,將兩位老人砸傷。1月17日,兩位老人一紙訴狀將紫荊山公園推上了被告席。

  1月21日的《河南日報》報道了此事,在該報的報道中,“兩位老人訴稱:2004年5月29日下午,75歲的王某和老伴到紫荊山公園游玩,經過西門時,被正在作宣傳活動的一廣告充氣彩虹門砸倒在地,當場昏迷不醒。王某和老伴后來分別被診斷為腦震蕩、頭皮血腫、多發性軟組織挫傷、左眼視網膜震蕩、迷路震蕩。原告稱,兩人受傷住院后,其親屬多次找公園協商處理此事,但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兩位老人依法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公園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等其他相關費用共計51126.69元。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此案。”

  值得注意的是,這件普通的民事訴訟案件引起了河南多家傳媒關注。公眾更為關心的問題是,作為公益性的娛樂場所——紫荊山廣場,為何頻頻舉辦商業性質的活動,受到損害的公眾利益由誰來承擔責任?

  公眾利益牽動公眾神經

  “彩虹門”事件發生后,陸續有多位讀者致電《鄭州晚報》獨家責任,比較集中的一個焦點性疑問是,同綠城廣場、人民公園一樣屬公益性公園的紫荊山廣場,為什么會一直不斷被各類商業活動所占據,是否存在出賣公眾利益換取商業私利情況?

  2月24日上午10時,一群集體鍛煉身體的老年婦女開始收拾收音機和衣服,準備離開。一位60多歲的老太太說,她們十幾個人都是附近的退休職工,在家沒事,就湊在一塊學習老年操,幾乎每天都要到紫荊山公園中練習,可是,經常一到10時左右,公園里都會出現一些大型的活動,人來人往,鑼鼓喧天的,她們用的小型收放機的聲音都被壓下去了,一點也聽不見。“沒辦法,我們只有在搞活動之前來,活動一開始就走了。”

  在紫荊山廣場內,10位在此游玩的市民接受了記者的隨機調查,對于公園內舉行的大型活動,只有2位市民表示理解,認為在經濟社會中,難免要嫁接商業氣息。而其他8位市民則表達了不同的觀點,他們認為,既然政府拿納稅人的錢給市民修建了這個公共休閑娛樂場所,就應該保持這里的純凈性,真正給大家營造一個輕松清凈的環境。

  商業活動到底有多少?

  “大家可能對我們的情況不太了解,誤會我們了。”2月24日,面對公眾的質疑,鄭州市紫荊山公園辦公室主任楊志宏深感委屈。

  楊志宏告訴《鄭州晚報》獨家責任,由于紫荊山廣場位置的特殊性,處于商業的“黃金地段”,特別是西門口的廣場,臨著紫荊山立交橋,人流量非常大,這里確實舉辦了不少活動,但是,其中大部分都是由政府職能部門舉行的公益性活動,商業活動的比例非常小。

  楊志宏出示了一份《紫荊山公園2004年大事記》,其中收錄了過去一年中,所有在紫荊廣場舉行的活動。《大事記》顯示,2004年在紫荊廣場舉辦的活動總共有44場,多數活動是為時一天,有些則持續三四天。隨后,楊劃出了其中的商業活動。

  “這些活動中,屬于商業活動的只有9場,大部分都是房地產類的推介活動。”楊志宏認為,可能是商業和公益性的活動交叉在一起,市民對此不太了解,所以造成了誤會,以為在這里舉行的活動都是商業活動,“其實這是一個誤解。”

  被承包的公眾利益

  雖然大部分活動是公益性的活動,但商業性的活動顯然也不時出現,大家所關心的正是這部分商業活動的收入金額,以及資金去向?

  “舉辦任何活動,都需要市市政局的審批,我們這里沒有直接審批的權力。”楊志宏拿來一張活動申辦表,16K大小的表格上面,規定了在紫荊廣場舉辦活動需要的程序,其中一個顯眼選項是把活動的性質區分為商業和公益。

  楊志宏表示,在廣場上舉辦公益性質的活動,是不收任何費用的,而舉辦商業性質的活動則是要收費的。

  “去年一年我們這里舉辦商業活動的收入有二三十萬,這些錢全部都投入了公園的財政預算中去了。”楊志宏說,商業活動的收費并不是他們直接經手的,而是委托給了一家“時代英雄廣告公司”去運作,然后再由這家廣告公司把錢直接交給公園財政。

  2月24日下午,“時代英雄廣告公司”武經理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該廣告公司確實與紫荊山公園存在合作關系,因涉及商業秘密,不愿透露更多信息。

  據知情人透露,如果在該廣場舉辦商業活動的話,活動期間去年平均一天要交納三、五萬,今年則漲至七、八萬。

  公眾利益被出賣?

  “我們每年的財政缺口有幾十萬呢。”談起公園的運營情況,楊志宏大倒“苦水”。

  楊志宏介紹說,紫荊山公園是行政事業差額補貼單位,每年財政撥款在300萬左右,但是這部分資金連職工工資都不夠,“我們這里有在職職工150多人,還有退休職工100多人,光發工資就得500多萬。”而除了工資消耗外,公園內的設施日常維護,包括衛生、安全、水電費等支出也得六七十萬。

  相對于支出來說,公園的收入就顯得有些薄弱。楊志宏說,除財政撥款之外,公園的收入來源還有兩項,一是公園內的商業管理、房屋租金等收入,二是舉辦商業活動的收入,而這兩項的收入每年加在一起也只有一百二三十萬左右。

  由此算來,紫荊山公園的財政缺口每年都在一百萬以上。在此種情況下,公園又是如何撐下去呢?

  “沒有辦法,我們只有壓縮辦公費用,包括職工的加班費、過節費,都不再發了。還有就是向市財政爭取資金。”楊志宏稱,他對這個問題頗為頭疼。

  “只要涉及商業活動,商家肯定要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鄭州市民龍海波先生稱他不認同紫荊山公園的解釋,他認為,商家所追求的經濟利益不是那一個人說了算,是市場的游戲規則所決定的。只要公園方面將公眾利益謀取商業私利,自然就要影響公眾訴求,作為代理紫荊山廣場商業活動的廣告公司,勢必會謀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無論那一方是否承認這樣一種結果。事實上,就已經變成了公眾利益的出賣。

  紫荊山廣場的前世今生

  如此飽受關注和爭議的紫荊山廣場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場所呢?

  紫荊山公園辦公室主任楊志宏介紹說,紫荊山公園位于鄭州市行政區,附近有人民會堂、紫荊山百貨大樓、黃委會等單位,處于商業的“黃金地段”,地理位置非常優越,人流量非常之大。

  據了解,紫荊山公園是商代舊城故址的一部分,里面保存有3600年前的商都宮殿區和古城墻等,形成特色景點。公園始建于1958年,占地390多畝,被金水河河道路分割為東園、西園和南園,現有面積為263畝。已經成規模的湖水、綠地、噴泉等公共設施分布其中,園林建筑藝術小品和景石遍布各個景點,環境活潑幽雅,是市民們休閑娛樂地好去處。

  1997年10月,鄭州市委市政府決定將紫荊山公園地西園改建為城市綠化廣場,1999年竣工向游人開放,定名為“紫荊山廣場”。

  而受到爭議的這個紫荊山廣場,是由市民節日廣場、文化休閑廣場、兒童活動中心、青年活動場所、老年人活動場所組成。這個廣場的定位是,目前全省的一處品位高尚、情調高雅的集市民休閑、晨練、進行文體、集會活動的最佳場所。

  在市民心目中,紫荊山公園與人民公園以及碧沙崗公園并稱為鄭州市三大主要公園。(鄭州晚報記者 尹海濤/文 廖謙/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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