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寶馬彩票案塵埃落定 楊永明終審被判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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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7:22 新京報 | |||||||||
本報訊轟動全國的西安寶馬彩票案經(jīng)過法院兩審,昨日由陜西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楊永明、孫承貴、樊宏三人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分別判處三人19年、17年及11年有期徒刑。
2004年11月12日,西安寶馬彩票案在西安市中院開審,法庭認為,被告人楊永明與孫承貴等人相互勾結,在承銷彩票期間,騙取汽車、現(xiàn)金共計251.5240萬元;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楊永明先后20次給8名公務員行賄42.66萬元。其中原西安體彩中心負責人樊宏收受賄賂9.4萬元。 2004年12月3日,西安中院一審判決,三被告分別構成詐騙罪、行賄罪、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并判處三人有期徒刑19年、17年、11年。除賈安慶外其他人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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