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14日電 (記者 孫玉波) 暑期已到,又進入空調銷售和使用的高峰期。為掌握市場上家用空調產品能效標識標注情況,中消協和北京市消協近日對市場上銷售的部分家用空調器進行了比較試驗。結果表明,12個型號的家用空調器能效實測數值均在國家標準范圍內,但有的企業夸大產品的制冷水平,低標輸入功率,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消費者,影響了行業競爭的公平性。
本次比較試驗樣本由消協工作人員在市場上隨機購買,并委托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測試。12個樣本空調器中,8個國產品牌,4個合資品牌,基本上涵蓋了市場上的主流產品。樣本選擇的是家庭常用、市場銷量較大的制冷量在3200W—3600W之間的壁掛式空調器。為適應消費者對節能產品的需要,本次比較試驗的12個樣本空調器均選擇了一級或二級能效標識的節能型產品,每臺購買價格在3000—4200元之間。由于變頻空調器尚無能效國家標準,本次試驗沒有涉及這類空調器。
按照實際檢測能效比,12個樣本空調器的能效等級實測結果均與標稱等級相符。但12個樣本中有9個樣本的能效比實測值低于標稱值。有3個樣本能效比實測值與其標稱值相等或略高。在比較試驗中發現,企業普遍低標輸入功率,還有2個樣本實測制冷量小于標稱值,沒有達到自我明示的制冷量水平。
中消協有關人士建議,消費者購買空調時應注意能效標識,在高溫時間較長地區生活的消費者應首選節能型的高能效比空調器;服務行業的經營者應主動選用高能效比空調產品。同時,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如實標注能效標識,向消費者提供真實購物信息,塑造良好品牌形象。
據了解,《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于2005年3月1日實施,家用空調器是我國第一批強制進行能效等級標注的產品。能效等級按能效比值共分五級,能效比大于等于3.40為一級,能效比大于等于3.20、小于3.40為二級。能效比值越大越好,能效等級則越小越好,即一級最好,五級是空調器能效等級市場準入的最低標準。(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