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駐浙江記者 徐文釗
“本學期的貧困生申請和認定工作已經結束,但我們至今沒收到任何投訴電話和信件。”昨天,紹興文理學院學工部部長胡保衛開心地說,“公示制度有效杜絕了假貧困生。”但公示制立即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爭議,爭議的聚焦點在于是否涉及個人隱私。
浙江大學某學院學生李沖(化名)著裝華麗,卻在學校申報經濟困難生時提供了家庭困難證明,因此順利申請到了一學年的貧困生補助2000元。“家里窮,還穿這么好。”同學們議論紛紛。懷疑在不久后成了現實。“他的父親開著寶馬車來學校看他。”
事實上,像李沖這樣假冒貧困生的現象目前在各高校并不少見。胡保衛坦言,一些有錢的學生申請到補助和貸款后立即隨意揮霍,這讓真正需要幫助的貧困學生失去了補助機會。胡保衛認為,之所以出現貧困生“李鬼”,根本在于對是否具有貧困生資質缺少有效的監管手段。“今年起國家要求貧困生證明需要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相比以前雖然更正規,但依然存在作弊的可能。”
“申請人是否貧困,同學最清楚了。”胡保衛說,他們每天生活在一起,應該發動他們進行互相監督。困難生公示制度因此應運而生--在學生申請貧困生后,他們會將其名單貼于各院系公示窗及校園互聯網上。“效果非常好。”胡保衛說,至今未收到任何投訴。
雖然公示制度效果明顯,但也引起了新的問題和爭議。該校人文學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學生表示:其實按道理我也能申請到貧困生資格,但要公示我的名字我卻很難接受,所以我選擇了放棄。
對此,胡保衛表示:“公示利大于弊。”他們認為這是個民主程序,是為實現貧困補助款發放的公平、公正,相信絕大多數學生能理解。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錢育新律師支持了胡的說法,“隱私是相對而言的,申請貧困生本身是個公開、透明的行為。”不過,浙江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楊建華建議,為避免貧困生自尊心受打擊,可以建立學生誠信檔案,以此拒絕假貧困生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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