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吳紅纓 重慶報道
重慶師范大學從來沒有這么引人注目過。
但令校方尷尬的是,這種注目是與一夜情、二奶等詞匯聯系在一起。
其在校內公示的《重慶師范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稱《處理規定》),于 6月28日,被重慶本地媒體披露有“賣淫、嫖娼、三陪、二奶、二爺、一夜情,予以開除學籍”這一內容后,立刻廣為傳播,評論鋪天蓋地。
坊間爭論之激烈,大大出乎學校的意料,以至于他們不得不在第二天召開新聞發布會,一再澄明,“這只是征求意見稿,還沒有生效”。
爭議集中在,“學校能否依校規校紀對學生的道德作出處分?學校是否侵犯了學生的私權?”
有教育界學者認為,實際上,這涉及到一場對學校自主管理權問題的深刻探討。
學校侵犯了私權?
6月29日,重師大宣傳部部長凌強稱自己一天內接待了“一批又一批記者”。
“學校并沒有開始試行,它還處于征求意見階段,我們不能對未生效的東西來進行評價。”凌強強調。
但評價還是輔天蓋地而來。
當日下午4點多鐘,剛結束考試的教育系學生小劉和同學站在重師大1號樓的展板旁看《處理規定》,邊看邊笑。
“學生只要規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就行了,比如,賣淫、嫖娼,是違反法律的,可以禁止。但像‘一夜情’,完全是個人隱私,是道德范疇,學校應該尊重學生的私權。”劉說,不過他不會去學生處反映意見,“說了也沒什么用”。
這種觀點也得到一些高校教師的認同,四川美術學院雕塑家劉景和認為,社會價值的多元化是不可逆的趨勢,在不違法的前提下,高校應該寬容學生的價值選擇。而且,高校風氣也是受社會大環境影響,“沒有人會在干凈的客廳吐痰,單去對大學生進行道德審問是不公平的”。
現在,已有重慶師大學生感覺到制度的壓力。記者從重慶青少年危機干預熱線負責人朱萬理處了解到,幾個重師大的男生在熱線里對他傾訴自己的憂愁:不想和女友分手,又擔心會觸犯學校的制度,從而喪失學籍。
重慶師大則解釋,他們是師范院校,學校每年要向社會輸送2000-3000名畢業生,他們中的大多數會走上教師崗位,為人師表,應當更注重自己的品行,學校在這方面的要求肯定會很嚴格。
凌強梳理了一下各種評論,“大多數人對學校的規定是贊成的,其中以教育界和家長居多,至于學生,反對聲則要多一些”。
表示贊同的人,都肯定每個學校都有權制定嚴格的校紀校規。有人舉例說,電影《阿甘正傳》里,阿甘的女朋友因給《花花公子》拍裸照,就被學樣開除,可見全世界都是如此。
還有人現身說法,據6月30日的《重慶晚報》報道,一位剛從該市某大學畢業,已有3年“二奶”經歷、如今“無法自撥”的女生,致電該報記者,稱如果當時所在學校有此校規,自己也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對此,有社會學者指出,“這是一個個性張揚的時代,必然會產生個體權利和集體權利的沖突,它對高校的制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一種挑戰。”
沖突其實已經發生。比較著名的二個例子是:
2002年,重慶郵電學院兩名學生外出旅游時發生性關系,導致女方懷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惡劣、道德敗壞”為由將兩人開除。兩學生隨即將學校告上法庭。
2004年5月,成都某高校一對學生情侶在教室里擁抱、接吻的親昵舉動被發現,學校依據學生違紀處分規定開除兩人學籍,他們同樣將學校告上法庭。
他們的起訴都被法院駁回,法院的理由是一致的:不屬于受案范圍。而在強大輿論的譴責下,校方并不會感到自己是贏家。
《規定》是體現學校立場
管理高層也意識到,在新的社會形勢下,需要一套科學的制度,來理順高校方與學生之間的關系。
重師大《處理規定》出臺的背景,其實緣于國家教委于3月29日頒布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被稱為“今后相當一段時間內高校學生管理制度和學生教育創新的新起點”。該規定將于9月1日生效。
在此大前提下,重慶市教委于4月18日向該市各高校下發了“關于學習貫徹實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的通知”(渝教學(2005)43號文),這份文件要求各高校“系統清細、全面修訂以往規定和準則”,“完善新的學校學生管理規章制度”,以構建“現代大學教學管理體系和學生管理體系”,此項工作要求9月1日以前完成,9月1日全面實施。
據了解,重慶各大高校目前都在進行此項工作。
重慶師院于5月24日發文“關于學習貫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以下稱“意見”),該“意見”規定:“以我校實際情況為基礎,發揮優勢,突出特色,起草具有我校特色的各項學生管理規定(草案)”。草案包括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學生住宿管理制度等,其中,《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明確由學生處負責起草。
按照“意見”布置的程序,草案完成后,先交院內各單位進行論證,修改,再交為此項工作專門成立的13人工作小組進行審議,之后,“在校園顯著位置張榜公示”,“征求全校師生意見”。如公示無異議,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定稿。
凌強介紹說,各項草案都是在學習、調研、收集信息,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其中《處理規定》是通過總結“媒體對全國范圍內的大學生及社會不良現象的報道”基礎上做出的!
《處理規定》草案共16條,內容涉及對學生違反國家法律、吸食毒品、抄襲、賭博、偷盜、作偽證、有損社會公德等行為的處分。
引發爭議的內容列于第十二條,被概括為“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其下羅列的,除“一夜情、二奶”外,還包括“騷擾他人”、“留宿異性”、“歧視殘疾人”等行為。
“出臺這個規定,就是要體現學校的立場,支持什么,反對什么,倡導什么是正確的,什么是錯誤的!绷鑿娬f!
《處理規定》原本定于6月30日定稿,9月1日實施,因其“提前”曝光,令校方決定延期,以“更慎重地考慮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措辭”。
高校自主權之辯
爭論還在如火如荼。
重師大到底有無權利制定這樣的校規?
持反對意見的人主要理由在于:學校內部規章不是法律,不是行政法規,怎么能有這么大的權利,甚至涉足學生的道德領域?
有法律界人士卻認為,這是一種誤解,因為學校有辦學自主權。
“西方理論界有一種觀點,世界上有三種人是不能以私權對抗公權的,即公務員,罪犯,還有就是學生!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教授譚宗澤說。
譚認為,首先,這種自主權,是根據《教育法》等法律授予而行使的,因此,當它行使這項權利時,與學生的關系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而是一種特殊的行政關系,這種關系中,學生既然選擇了這所大學,就必須服從。
“從教育使命上,公立高校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的管理者,它有權也有責任對學校事務制定相應管理規定,使其符合公共需求!
具體到重師大的校規,譚認為“賣淫、嫖娼、三陪、二奶、二爺、一夜情”都是違法的——“對我國一夫一妻的制度是一種沖擊,而且國家法律也沒有‘性自由’的規定,重師大對其予以禁止是符合其培育師范類學生宗旨的”。
而也有學者表示不認同譚的觀點。他們表示,到底是不是違法犯罪,要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論述,“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只要刑法里沒說一夜情違法,那就不是……‘性自由’,更是基本人權……至于辦學自主權所蘊涵的學校自由裁量空間,也必須是在法理精神之下的”。
據了解,譚宗澤目前正在參與起草西政的新管理規定。對于是否會涉及到學生的性行為,他稱還不能披露,但不會如重師大那樣進行列舉。
“每個學校的版本肯定不同,但相信每個學校都在思考現代高等教育所處的環境以及高校管理的定位。”譚最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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