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13日電 (記者 王思海) 北京市教委13日提出了八項主要措施,嚴格規范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行為,遏制教育亂收費。
北京市教委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13日專門召開了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會議,提出了八項具體措施:要求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落實“一費制”收費制度;嚴格規范高等學校收費行為,不得出臺新的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
限人數、限分數、限費用”三限政策;規范來京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收費行為,公辦中小學對符合規定的來京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免收借讀費;規范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的收費管理,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都必須向社會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進一步治理違規補課收費行為,公辦中小學不得利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公休日組織學生補課收費;加強中小學教材和教輔材料選用的管理,自2005年新學年起,各學校不得選用未列入《教學用書目錄》的地方教材;禁止搭車收費和各種形式的攤派,嚴禁各級各類學校強行推銷、訂購、購買保險、課外讀物、生活用品等。
據了解,北京市教委還建立了責任機制,明確校長為治理教育亂收費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大貧困生資助工作力度;落實教育公示制度;規范招生工作;加強對學校收費收入支出的管理;強化責任追究制,加強對依法收費、規范收費的宣傳教育以及及時制定針對治理工作新問題的新方法、新政策等八項主要措施促進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順利進行。
北京市委副書記陽安江說,教育收費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區縣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認清形勢,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增強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重點抓好落實“一費制”收費政策、嚴格規范高等學校收費行為以及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政策三項重點工作,加大治理力度,確保北京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實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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