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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吃皇糧 54.9%消費者擔心其失去公信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07:41 中國青年報
中消協開始吃皇糧 54.9%消費者擔心其失去公信力 最新民調顯示,52.4%的人認為中消協享受每年750萬元的全額撥款,對消費者來說是件“壞事” 本報記者 董偉 2007年,秘書長母建華兌現了他三年前的諾言,讓中國消費者協會徹底吃上了“財政飯”。 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說,這個變化又意味著什么呢? 根據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上周與騰訊網的聯合調查,在1349名受訪者中,52.4%的人認為中消協享受750萬元的全額撥款,對消費者來說是件“壞事”。而持相反觀點的27.2%的人則認為,沒有了后顧之憂的中消協從此可以全力為消費者謀福利了。 支持者的說法是,這是消費者組織在我國社會地位得以提升的重要標志,也是消費者協會走向成熟的重要里程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俊海就公開表示,中消協吃“皇糧”沒有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真正的依法達標,完全不必擔心其“變色”問題。 可是更多的人卻不這么樂觀。本次調查發現,不少受訪者都懷有這樣的擔心:被收編后的中消協是否還能夠保證相對獨立性和公正性?它是否還真正處于獨立第三方的位置? “如果中消協從此走向承接公權力來體現對消保運動的引導,那將是中消協被廣大消費者否定之日。”國家工商總局巡視員張經的這句話被媒體評論廣泛引用。與此種擔心相應,調查中,54.9%的受訪者擔心,中消協在接受中央財政撥款之后,其公信力會下降。 除了可以享受全額撥款外,中消協的另一個重大改變是,它的職能將從“事后維權”逐步轉為“事前預警”。有媒體證實,中消協將不再直接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維權案件,轉而通過購置、獲得產品樣本進行測試和比較研究,開展消費調查和消費普查活動。中消協在這些測試、調查的基礎上進行分析、判斷,不定期公布比較實驗結果和消費調查結果。 對此,中消協的回應含糊而矛盾。母建華在接受采訪時稱,今后,中消協將繼續全面履行七項職能,從消費維權的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做好各項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可是,一位接近中消協的人士卻向記者透露,“中消協內部的意見是,在弱化‘事后維權’之后,把受理投訴的主要職能轉移到地方消協。”這意味著,消費者的投訴受理工作,中消協方面傾向于進行“屬地化”管理。 本次調查也針對此種情況設置了相關問題。結果顯示,58.8%的人希望中消協在事前預警,而不是在事后維權上發揮更大的作用。這頗有些出人意料,因為維權一直以來就是中消協最深刻的“身份”烙印。一提到中消協,人們最深刻的記憶幾乎全部來自幾大知名案例:1986年湯姆遜彩電質量問題案,2001年三菱帕杰羅V31、V33安全隱患案,2005年北京國際友誼花園住房面積縮水案等等。 有研究人員解釋說,公眾之所以出現這種反映,并不代表事后維權不重要、不需要,而是說明人們對中消協的事后維權效果并不十分滿意。盡管中消協在若干有影響力的大案中表現出了一定的維權能力,但是在更廣闊的范圍內,它似乎總是無能為力、無可奈何甚至無所作為。正是如此,中消協的事后維權在消費者中一直缺乏吸引力。 這種判斷在調查中得到了印證。根據調查,在消費過程中如果遭遇了侵權行為,只有25.8%的消費者會向12315(消協)投訴,其余的人或是“自認倒霉”(28.9%),或是“自己找商家理論”(34.0%),要么就干脆自己“搜集證據打官司”(8.2%)。 調查中,一位受訪者的話得到了不少的附和:不管中消協拿的是哪家的錢——官方的也好,贊助也好——只要它不忘身份,不變臉,不長脾氣,為消費者撐腰做事,繼續倡導和促進和諧消費,那么它仍然可能成為中國消費者的協會。 問題是,這種實用主義的背后會不會是一廂情愿的空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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