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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冠中假畫并未真實成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 08:06 北京娛樂信報
“假《桃花》”主人用一本雜志取信于拍賣公司 信報訊 (記者 王健) 昨日本報報道的《吳冠中假畫拍出330萬元》一案,又有了新的進展。假畫《桃花》在嘉寶公司拍賣會上拍出330萬元后,購買者最終并未到公司交款,所以不是真實成交。向嘉寶公司提供假《桃花》的,是一位收藏了大量吳冠中作品的藏家,但根據有關法律,嘉寶公司不便透露他的真實身份。 嘉寶公司的孫志剛先生向本報反映,在去年12月6日的拍賣會上,《蘇州園林》因無人舉牌而流拍,《桃花》在一番競爭之下,以330萬元的價錢被一位藏家拍到手,但是幾個月之后這人一直未到公司付款,所以不能算是真實成交。而雅昌藝術網的拍賣統計數字,是按照拍賣現場數據即時登錄的,幾個月后,嘉寶拍賣公司也無權要求雅昌藝術網更改自己的數據庫。 早在3月8日,信報刊登吳冠中指責《藝術與市場》雜志刊登其至少9幅假畫一文時,嘉寶公司就注意到了9幅假畫中有這幅《桃花》和《蘇州園林》,但是由于2幅畫最終均未真實成交,所以嘉寶公司未向公眾披露此事。但昨天的報道中,提到了嘉寶公司的名字,所以嘉寶公司專門向信報發來一份聲明。 嘉寶公司的聲明中還提到,該公司上拍的吳冠中作品是某收藏家提供的,這位收藏家稱自己收藏了很多吳冠中先生的作品,并且這些作品都是在畫廊或者拍賣會上買來的。嘉寶公司已經與這位藏家取得了聯系,他表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孫志剛透露,當初嘉寶公司同意上拍《桃花》,是因為那位藏家提供了登載該作品的一本2006年第5期《新美域》雜志。《新美域》是一本美術業內雜志,嘉寶公司還特地把《桃花》著錄于2006年第5期《新美域》雜志一事,印在了公司的拍賣圖錄上。但是后來這位藏家把雜志取走了,所以無法向信報提供證據。不過孫志剛表示,嘉寶公司當初在接受委托時仔細核對過,證實《桃花》確實是登載雜志上的那幅畫。 孫志剛說,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拍賣公司不能透露委托人的身份。在這次吳冠中假畫事件里,嘉寶公司也是受害者,今后公司將嚴格按照拍賣法規范公司的拍賣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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