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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酒廠等五類企業不得購買陳化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 15:27 北京晨報
晨報訊(記者 朱爍) 國家工商總局昨天發出緊急通知,各地集中清理陳化糧購買企業資格,酒廠、糧食加工等五類企業不得購買陳化糧。總局特別強調,凡工商部門為企業“開后門”,將被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了解到,近期個別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未能認真履行職能,審核不細,把關不嚴,出現了為糧食加工企業、酒類生產企業違規出具《購買陳化糧意見函》的事件,總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工商機關配合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現有陳化糧購買企業的資格進行全面清理。對于不符合生產規模和不具備倉儲設施的、有陳化糧購買資格但近三年從未購買過陳化糧的、糧食加工和酒類生產企業、出租或出借陳化糧購買資格認定書的、有倒賣陳化糧行為的,一律不得出具《購買陳化糧意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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