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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處方開出保健品 一天賣三四十盒獲利匪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09:24 京華時報
來源:京華時報記者:夏文 實習生 易瑛 首都兒科研究所附屬兒童醫院一名醫生開出的“非處方藥”,居然要在醫院小賣部購買。而這叫做“全元康”的“非處方藥”,其實是一種保健品。 據該保健品的經銷商透露,醫生每推薦一盒“全元康”可獲利十到十幾元,與他們合作的醫生平均一天可“賣”出三四十盒。 “非處方藥”竟是保健品 3月20日,讀者馬麗(化名)向本報反映,首都兒科研究所附屬兒童醫院(以下簡稱兒研所)醫生給她兒子開出的藥,居然是保健品。 據馬麗講,在做了一個檢查后,兒研所保健科副主任醫師李海鷹說她兒子缺鐵、鋅、鈣等微量元素。馬麗說她8個月大的兒子很難喂藥片,問有沒有可加在輔食里的藥。李說有一種自費的非處方藥,并在處方上寫下了“全元康”。之后,李特意告訴馬麗買藥地點,馬麗發現那是醫院的小賣部。店員賣給她三盒“全元康”后,拿出一個本子對馬麗是根據哪個醫生處方購買“全元康”和購買數目進行了登記。 回家后,馬麗發現她花144元買的三盒“藥”是印著“衛食健字”的保健品。 “醫生為什么會開保健品?”馬麗說她感到非常疑惑。 3月21日下午,記者來到兒研所,掛到了李海鷹的第十五個號。 記者告訴李醫生,自己朋友的兒子缺鐵、鋅、鈣等微量元素的情況后,李醫生推薦了“全元康”。她稱這是上海的一家老企業生產的非處方藥,鈣、鐵、鋅幾種微量元素可一起補。她在處方上寫下“全元康”,并叮囑“拿著處方出電梯右拐,進到輸液室里面就會看到藥房,就在那里買”。記者問她是不是應先去收費處劃價,她稱那邊藥房有收費處,不用劃價。 記者根據李醫生的提示,找到了“藥房”———一個小賣部,貨架上擺著多種保健品。記者遞上處方,店員馬上拿出“全元康”給記者。 記者看到“全元康”外包裝上印著“衛食健字(2002)第0544號”,說:“怎么是保健品啊?醫生剛才說的明明是非處方藥。”店員說:“這是老產品了,買的人特別多,效果特別好。” 醫生從中“獲利匪淺” 根據“全元康”的批準文號,記者查到該產品的生產基地是上海雄基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 記者撥通了“全元康”北京經銷處市場部工作人員王莽的電話,并和他進行了以下對話。 “北京哪些地方有‘全元康’賣?” “兒研所、一般的婦產醫院都有,一些嬰幼兒用品專營店也有。” “醫院是在藥房賣嗎?” “不是在藥房。醫生開處方,然后拿到外面買。我們可以提供送貨上門。” “病人如果想讓送貨上門怎么聯系?” “可以給醫生留下聯系方式,或者向醫生詢問我們的聯系方式后給我們打電話。” “我也有兒科醫生的一些資源,能合作賣‘全元康’嗎?” “可以。我們有兩種合作方式,一種是返點,一盒給醫生返10塊錢,最多12塊;另一種相對醫生比較劃算,我們提供一個最低供貨價,一般在30到33.6元之間。合作的話,具體可以再商量。” “一天一般能賣多少盒?” “不一定。像兒研所,(我們)也是跟醫生合作,是我們邀請過來的醫生,我們這邊進行操作。一個醫生一天最多能賣70多盒,最少也能賣10盒20盒的,平均的話一天能賣個三四十盒。” “那怎么知道自己賣了多少盒呢?” “我們這邊都有詳細的記錄,每個醫生賣的都有記錄。” 醫生處方不能開保健品 北京市衛生局醫政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醫生處方上不能開保健品,只能開藥品,而且這些藥品必須是國家藥字號產品。如果醫生在處方上開保健品,從而和保健品經銷商分成,這是違規行為。朝陽區衛生局一位王姓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醫生在處方上開保健食品這種做法“絕對有問題”。 兒研所宣傳辦主任班雁萍表示,醫院有明文規定醫生不能用處方開保健品,李醫生在處方上給患者開保健品,純屬醫生個人行為。之所以醫院會有那些保健品柜臺,也是為了方便患者,但醫院也曾三令五申要求醫生一律不能用處方開保健品。醫院查實情況后,將根據《行政管理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本報記者 夏文 實習生 易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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